“最低工資標準”
啥時候能調整?
日前,安徽省人社廳做出回應??
計劃2018年予以調整
日前,有網友在“省長信箱”留言,咨詢該問題,得到了安徽省人社廳的答復。安徽省人社廳稱:《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第七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蔽沂∽罱淮握{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11月,今年暫不考慮調整,計劃2018年予以調整。
此前,安徽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自11月1日實施,調整后,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檔,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6元、14元、13元、12元4檔。與上次調整相比,各檔月工資標準增長幅度均超過20%。
2017年17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天津、北京、江蘇、山東、吉林、內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陜西、寧夏、甘肅、湖南、青海等17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不斷上調,目前,上海、深圳、天津、北京這四個城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2300元,為全國最高;深圳次之,為2130元;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首次突破2000大關,達到2050元;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剛好為2000元。
2017年17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硬性“門檻”
與工資指導價不同,最低工資標準可以視為一項硬性“門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因而,每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都受到勞動者的關注。
作為一項保障標準,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的工資標準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該如何維權?記者了解到,勞動者可向“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或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加付賠償金,則由作出責令支付決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每拒付1名職工罰款2000元的標準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