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高位數850元/月,到的1390元/月,湖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在逐年上調。12月30日,記者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1月1日至12月31日,湖南最低工資標準再次全面提高。
今年全國已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在14.1%。此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分別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湖南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為2013年,時間跨度為2013年12月1日至11月30日,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為: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2.5元/小時、10.9元/小時、10.4元/小時、9.8元/小時。
這次調整,湖南在去年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265元/月的基礎上,提高至1390元/月,增幅約為9.8%,較去年的增長幅度稍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