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今年養老金上調何時到位,是當前退休人員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梳理發現,目前上海已率先提高養老金并進行了發放,北京、天津、浙江等地則透露了發放的時間表,預計9月底發放到位。
此次養老金上調幅度為6.5%,雖然與過去11年每次10%的增幅有不小差距,但相信有關方面解釋之后,退休人員能夠理解。不過,絕大多數地方至今仍未按新標準發放養老金,恐怕一些退休人員就不理解了,或許還有一些退休人員因為延遲發放影響生活質量。
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已經寫明,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4月份,兩部委又印發了專門通知。按說,應該早日發到退休人員手中,讓他們及時分享發展成果。但三四個月過去了,僅有上海一地發放。
雖說養老金上調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到時會把拖欠的部分一次性補給退休人員,但長時間拖延不是一件好事,一者,養老金就是退休人員的工資,拖欠部分養老金等于拖欠部分工資,影響不好;二者,對部分家庭來說,養老金上調后“等米下鍋”,延遲發放會影響部分人生計。
有關方面對此進行過解釋,即今年是首次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上調,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這次調整需要充分地考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充分考慮地區之間的平衡,還需要考慮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等因素,即這次情況較為特殊。
但是,仍會有一些不解的聲音,比如各地調整養老金的參照系如物價、職工平均工資增幅、養老保險基金和財政承受力等情況,應該說早就了如指掌,根據這些參照系制定地方具體方案很難嗎?再如,既然上海能做到及時提高養老金標準并發放到手,其他地方為何做不到?又如,為何不提高辦事效率?
讓人略感欣慰的是,北京、浙江等地已明確9月底發放到位,等于給當地退休人員吃了一粒“定心丸”。然而,還有很多地方至今未透露發放時間,更讓退休人員不理解。因此,凡是未按新標準發放養老金的地方,應該早日承諾或者明確具體發放時間,別再讓退休人員稀里糊涂“傻等”。
在筆者看來,養老金上調遲遲未落地,固然這次有特殊原因,但仍然提醒有關方面需要反思工作效率和審批機制。比如,能不能把養老金上調及發放“特事特辦”,抽掉精兵強將組成“突擊隊”,以高效率完成地方具體方案的制定。再比如,能否簡政放權提高審批效率讓地方方案早日過關?
既然預算報告能明確今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養老金標準,即調整的時間和提高的幅度是“統一”的,那么,能不能把各地具體發放時間也進行“統一”,比如在國家層面明確養老金新標準后,應該在一兩個月內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然后根據新標準按時發放養老金?
眾所周知,如果不按時納稅、繳費、還款等,一般要交滯納金。如果某些地方不及時發放養老金,是否也應該向退休人員支付滯納金或者利息,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因為對拖欠行為需要一些懲罰性措施來鞭策。如果地方政府因為延遲發放養老金要支付利息,要承擔責任,或許辦事效率就提高了。
也就是說,就養老金延遲發放現象,需要反思原因,需要健全制度,需要規范發放,讓養老金像職工工資一樣,能及時發放,不被拖欠。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6.5%
今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按照國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從1月1日起執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養老金將隨調整實施時一并發放到位。
昨天上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熙在接聽12345市民來電時表示,今年本市將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與往年相比,今年本市在退休養老金增加方式上有一些變化和不同。
本次調整增加了定額調整的方式,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重點體現公平。第二是體現社會保險“長繳多得”原則,在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的同時,注重對低收入群體的適當照顧。三是體現托底功能,對企業退休的軍轉干部等特殊人群,低于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四是繼續向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傾斜,側重向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調一些,體現了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
據介紹,這次增加的養老金是從今年1月份補發的,保證在9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本市于去年3月13日曾上調過的養老金標準,當時調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到3355元/月。這也是北京市連續23次上調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