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基本工資一覽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吉林發布在新浪微博上發布:
【吉林省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吉林新聞#根據國辦發【2015】3號文件,近日,吉林省制定《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決定從10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
29日下午4時,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發布了吉林省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方案。工資調整時間從10月1日起計算。
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均上調
我省根據國辦發【2015】3號文件,制定《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從10月1日起,分別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后,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至251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344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3元至229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4721元。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將部分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后,規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剩余的額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