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僅供參考。公務員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并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準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
提前退休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業提出來的,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這是當今許多企業在面臨市場激烈競爭時,使自身重現活力而采取的用于管理員工流出的一種很流行的方法。提前退休叫就叫做內退。
2015企業退休漲工資最新消息
2015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55元提高至70元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首次上調,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同時,今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漲10%,迎“11連調”。(1月15日《人民日報》)
城鄉居民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同時迎來雙雙“上調”的好消息,當然值得慶賀,尤其其中“首次上調”的全國城鄉居民養老金,更是如此。眾所周知,自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以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一直未被調整提高。
不過在慶賀的同時,對于上述“養老金上調”新聞,顯然又沒必要太感興奮。這不僅是因為此次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上調數量仍相當有限,每人每月70元的養老金仍相當“寒磣”?只能算是“零花錢”而談不上多少養老保障能力,更在于,無論是“首次上調”的城鄉居民養老金,還是“11連調”的企業養老金,“上調”原本都不該是什么特殊“新聞”,而是例行應該也必須有的一種“常態”。
但上述企業養老金“11連調”尤其是城鄉居民養老金“首次上調”的事實,無疑又表明,目前我國還未形成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養老金何時上調以及上調多少,仍是非常態的行政決策的結果。事實上這也正是此次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之所以強調“今后國家將逐步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一個基本背景。
原本理應具有的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何以長期闕如、仍需“逐步建立”?歸根到底,無非還是因為,目前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體制機制,無論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及日前剛剛啟動實施“并軌”的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事實上都是相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足夠的持續性的。
長遠來看,養老金的正常支付、制度可持續尚且成問題,“正常的調整機制”當然難有依附、更加無從談起。這也就是說,要想真正逐步建立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勢必要從源頭上首先解決養老保險制度巨大長期支付缺口,以及相應的制度可持續問題。而要做到這一點,無疑又取決于以下這些一系列老生常談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如大幅增加包括政府財政、“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在內的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公共投入,償還養老基金的歷史欠賬;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盡快實現真正的省級、全國統籌,避免基金長期縮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