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案,普調分為三步,第一步對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乘以4%計算增加額。
蘇州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養老金,例如蘇州市某企業女退休人員宋某,去年底53歲,繳費年限28年,基本養老金1680元,其普調第一部分為40元,第二部分為84元,第三部分為67.2元,三塊合計為191.2元。
蘇州退休養老金控制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
為了拉近不同水平退休人員養老金增發額的差距,今年,蘇州市將對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員給予傾斜。按規定,當上述三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在按上述三步增加后再按本人調整前養老金3%適當增發,增發額不足40元的補足到40元,此項增資和按上述3項增加額合計不高于240元。上述案例中的宋某前三項合計每月不超過240元,可按調整前養老金3%增發50.4元,前三項加這項合計為241.6元,超出了240元,所以增發養老金3%部分為48.8元(50.4-1.6),最終此次宋某增加養老金240元。
同時,當前四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一定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蘇州退休養老金增發高齡退休人員養老金
此外,對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及以上退休、退職、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給予傾斜增發,滿70不足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40元,滿75不足80周歲的為60元,滿80周歲及以上的增發80元。
例如蘇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陳某,去年底76歲,繳費年限36年,基本養老金4755元,按照前3項調整方法增加額為338.2元(40+36×3+4755×4%),另外,按照補足規定計算,增加額應為391(即3000×10%+1000×6%+755×4%)元,加上高齡增發60元,最終陳某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增加額為4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