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相比2013年均漲了150元
內蒙古晨報訊(記者張昊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7月3日對外發布消息,從7月1日起,自治區政府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相比2013年均漲了150元。自治區明確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內容。對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同時自治區要求凡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地區及調整標準如下:
一類地區共計27個旗縣市區
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玉泉區、回民區、賽罕區,包頭市東河區、昆都侖區、青山區、白云鄂博礦區、九原區、石拐礦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達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烏審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烏海市海勃灣區、海南區、烏達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及二連浩特市、滿洲里市和扎賚諾爾區15區2計劃單列市10旗。
調整標準: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2元/小時。
二類地區共計23個旗縣市區
包括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土默特左旗,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土默特右旗、固陽縣,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阿榮旗、鄂溫克族自治旗、新巴爾虎右旗、陳巴爾虎旗,通遼市科爾沁區、霍林郭勒市,赤峰市紅山區、松山區、元寶山區,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西烏珠穆沁旗、正藍旗及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和豐鎮市6區5縣3市9旗。
調整標準: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4元/小時。
三類地區共計24個旗縣市區
包括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新巴爾虎左旗、牙克石市,興安盟烏蘭浩特市,通遼市開魯縣、扎魯特旗,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克什克騰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喀喇沁旗、翁牛特旗、寧城縣、林西縣,錫林郭勒盟鑲黃旗、阿巴嘎旗、東烏珠穆沁旗、多倫縣、蘇尼特左旗、蘇尼特右旗,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和烏拉特后旗1區4縣3市16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