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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社保處了解到,12月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普遍調整為固定部分(125元)加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同時,今年首次實現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將根據繳費年限不同增加養老金。
淄博市社保處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淄博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范圍為12月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與往年一樣,調整辦法分為普遍調整和傾斜照顧調整兩部分。普遍調整為固定部分(125元)加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今年對老齡人員待遇調整繼續作了傾斜照顧,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再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退職人員調整固定部分按80%,其他部分與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增加。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之后再提高50元。
企業建國前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劃分:紅軍時期的555元,抗日戰爭時期的475元,解放戰爭時期的395元。按省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的人員調整辦法為:一是固定部分(130元)加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二是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再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新增加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在調整上,將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分別為15年及以下、16年~20年、21年~25年、26年~30年、31年~35年、36年~40年、41年以上,月增加額分別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和90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今年是淄博市繼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預計年增加基金支出8.5億元。按照省文件要求,淄博市已積極籌措資金,完善調待程序,僅用十個工作日時間提前完成了全市25.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工作,5月底前將1-5月份調增的養老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