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怎么漲?
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人社部原副部長何憲透露,機關事業單位工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在工資中的占比,有望進一步提高,從40%增長到45%左右。據他介紹,大約5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公務員為700多萬人。
何憲表示,由于長期以來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在相當多的年份,工資增長靠的是津貼補貼。這很不合理;竟べY應該占到60%至70%比較合適。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地區差距還比較大,一是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存在較大差距,二是層級比較高的機關單位和層級低的縣鄉等機關單位存在較大差距。
因此,從2006年起,國家對津貼補貼進行了規范,下一步要在規范的基礎上,建立科科學的地區附加津貼。
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也明確提出,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從目前看,完善工資制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
一是完善工資制度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工作已經完成;二是改善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占比從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基層傾斜,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和縣以下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
2、漲工資有望制度化
3月5日,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關于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報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
據了解,這段表述透露,公務員漲工資今后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發展。此前,公務員工資結構不合理(即基本工資偏低、津貼偏高)、漲工資缺乏制度化,是最受關注的兩大問題。
缺乏制度化導致了很多問題。比如,一些地區待遇多年不調整,再比如,調整因為缺乏透明度,而飽受爭議。由此可見,我國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同時整頓相對較為無序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以此實現公務員待遇的透明化,接受監督。
3、各地怎么做?
對于各地情況,何憲表示,具體的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及相應的標準正在進行研究,主要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物價等情況,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計算。目前正組織專家小組進行深入研究,有望在1至2年內推出這一制度。
年1月,國務院正式出臺《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此后,各省市也逐步確立起了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而近期則將每兩年調整一次。
近期已有多個省份明確提出將在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
吉林: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四川: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會議召開,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內蒙古:1月19日,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后的首次調整。
山東:1月24日,山東省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將根據國家部署,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河南:1月底,河南省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和鄉鎮工作補貼。
遼寧:據遼寧當地媒體報道,遼寧省人社廳工作人員表示,今年年內遼寧將按照國家部署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并將形成一定規律,近年來是每兩年調整一次。
4、“吃住行”紅線怎么劃?
除了漲工資,今年,公務員待遇還有一些新的變化:一方面是基本工資的提升,另一方面是“吃住行”紅線的明確劃分。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從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已執行新的標準。
1、住: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準,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準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標準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本次調整中,在拉薩、西寧、哈爾濱、?凇⒋筮B、青島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標準可上浮20%-50%。
2、行: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如果坐飛機出行,省部級干部才能坐頭等艙,司局級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經濟艙;乘坐火車,縣處級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臥,高鐵二等座等,“超標”要自己補差價;市內交通都是一天80元標準。
3、吃: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自主規定伙食標準。據媒體梳理,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定為120元每天,其他各地標準大多為100元。
公務員工資改革,一直都是媒體輿論和普羅大眾所關注的熱點話題。當前,在對公務員素質提出越來越高要求的社會語境下,推進公務員工資改革,重點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方向顯然是正確的。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工資制度,影響的不僅是公務員的個人福祉,更關系到國家的治理體系與成效。因為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支撐,基層公務員更是上情下達的關鍵環節,規范和完善公務員工資水平和穩步增長的收入制度,以增強公務員群體工作的“積極性”,維護公務員群體之間的“公平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尊重知識、按勞取酬”始終是利益分配所要遵循的原則,公務員群體的收入改革也不能例外。眾所周知,知識是能力的基礎,能力則是知識的集中體現,公務員工資制度的改革必須與個人知識和能力緊密相連,與個人的工作效率成正比,工作成效越大、能力和作用越大、貢獻越大,則收入也就越多,反之亦然。再者,公務員工資改革還要體現出不同地區以及地區內部之間的區域性差異,盡量縮小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更多地考慮基層公務員的生活狀況,注重整個群體之間收入的公平和公正。
目前基層公務員面臨諸多壓力和困擾,越來越多的青年公務員遭遇新“三高”——生活高壓、工作高壓和輿論高壓,他們需要的不僅是“漲工資”。首先,基層公務員需要政策激勵。當前對基層公務員的激勵措施不足,進而導致相關管理機制虛化。事業心和責任心是基層公務員的工作動力所在,但是這種事業心和責任心需要激勵機制呵護,完善激勵機制,改良業績評估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靈活的工資制度,使基層公務員待遇與業績成正比。其次,基層公務員需要制度改良。必須讓公務員職業回歸本真,這就要求國家和地方應該推動公務員制度改革,制定措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基層,進一步分散下放權力,更加關注基層公務員健康成長,提供公平競爭和晉升機會,同時強調制度的靈活性,加強能力培訓,提高基層公務員的整體素質。
總而言之,公務員工資的改革必須取得大多數人的贊同,既要科學合理,又要兼顧公平;既要賞罰分明,又不能違背原則;既要體現出工作的效率,又要體現出個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