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省參統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截至目前,我市31.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已經領取了1-3月增加的養老金,人均月增加193元。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從1月1日起調整參統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并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兌現工作。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范圍為: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標準分四類,一是普遍調整,標準是在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增發基本養老金3元;二是特殊調整,對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歲的,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對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三是對屬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調整;四是對進行了上述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再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昆明市社保局第一時間召開各縣區工作會議,安排布置調整待遇工作,并于3月26日通過全省信息系統完成31.2萬退休人員養老金預調整。3月27日開始,各社保經辦機構對調整情況進行審核,確保數據的準確性。3月31日,1-3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31.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賬戶。據統計,本次調整后1-3月份我市共計發放增加金額1.8億元,月增加金額6022萬元,人均月增加達到1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