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最新消息:公務員月薪標準與公眾的關系
近日,公務員該漲不漲薪、漲多少、具體依照什么為標準?關于公務員月薪標準的話題,幾乎一直炙手可熱。但有一個不容置疑的表象是:在討論薪酬標準方面,似乎總是公務員代表公務員的“獨角戲”,而忽視了最有發言權的社會公眾。
公務員月薪標準到底與社會公眾有什么關系?
首先,經濟學家有關“公務員工資是區域經濟消費水準的風向標”的論斷,正是說明公務員工資與公眾消費水平 緊密相關,二者之間,公務員月薪標準在引領市場消費中更具有主導性,相對比較被動的社會公眾從公務員每次漲薪中難免感受到:只要公務員一漲薪,物價就會 漲,這已是放四海而皆準的定律。
其次,公務員在各自崗位履職中,他們所代表的對象貌似國家機構,實則代表廣大群體利益的社會公眾,并為其提供有償服務。為 公眾服務,公眾理應買單。
再次,社會發展成果的普惠對象應該是社會公眾,并非單純意義上的公務員隊伍獨享。在社會發展進步的每一階段,共享發展成果當然存 在一個合理分配的考量。否則,顧此失彼,都有失成果共享的真實含義。
正因為公務員月薪標準與社會公眾的關聯因素,談論公務員月薪標準問題,就不得不顧及公眾消費標準,否則沒有任何參考值的討論,真有失現 實針對性。社會公眾,作為每一個公眾個體的我們,從大的范疇分類,從事的社會勞動不外乎腦力和體力,而公務員作為社會精英人士以前者居多。一個地方,當消 費水準有所攀升時,代表從事體力勞動的普通勞動群體薪酬也會隨之增加,這種增加并非勞動力短缺單一方面因素造成,這正是與當地消費水準相互牽連的一個表現 形式。試想:當地的消費水準提高了,生活成本自然提升,普通勞動者的薪酬若不能緊隨其后,這樣就會不利于勞動力市場的持續穩定,同樣也不利于當地的良性循 環發展。
所以,公務員漲薪與否,漲多漲少,最具發言權的該是社會公眾,社會公眾的薪酬標準理應成為公務員薪酬標準的晴雨表,而并非總是公務員隊伍 單方的獨白。到了非提薪不可的關鍵點上,相關部門如實曬出公務員公眾薪酬標準單,并邀請社會公眾全程監督,讓一切依照公正、公平、陽光的操作程序執行。這 樣做,無論什么時候,公務員漲工資就不會有傷公眾情緒。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最新消息:公務員漲薪具有起點公平意義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就現階段來看,公務員的月薪平均應該在5000元左右,其中最好的能達到8000元至1萬元。
社科院專家提出的“公務員月薪應在5000元,最好的應達1萬元”的觀點,消息甫出,旋即引來板磚一片。公務員漲薪,為何總是讓人吐槽和反感,這恐怕緣于部分人對公務員依然存在成見,總以為公務員福利好,灰色收入多,這種思維定式,自然難免造成一些人對公務員漲薪的不滿。
長期以來,我國各地公務員工資參差不齊,且大規模的薪酬改革已多年未曾實施。比如,北京市從2003年實施“3581”陽光工資體系(即科、處、局、部級干部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元)已有10年,整體薪酬并未作出過調整。去年,四川就有一副鎮長因“工作壓力大,收入低”而辭職。據該副鎮長所述,其工資收入僅夠給孩子買奶粉和尿布,工作6年還得靠父母接濟才能養家糊口。這些活生生的案例,說明公務員的薪酬并不高。
公務員適度漲薪,可謂箭在弦上。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規定: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完善科學合理的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適當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水平。也就是說,公務員漲薪即便不是像專家所說的5000元左右平均月薪,也應在公務員現有工資待遇上作出適度上調,眼下的關鍵是公務員工資到底怎么漲才公平。
按照國務院安排部署,從去年開始人社部等方面就加快籌劃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標方向已經確定,概括起來,就是4句話、24個字—調整工資結構,擴展晉升空間,建立比較機制,實施配套改革。從總體上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那么,公務員平均月薪5000元到底高不高?如果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大城市,平均月薪5000元并不算高。如果是在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或許是高了。
其實,我們不必糾結于公務員平均月薪是5000元還是1萬元,應該關注的是在公務員漲薪上如何更接近于公平,這不僅是公務員薪酬改革的方向,也是給納稅人的一個合理交代。公務員平均月薪到底漲到多少合適?各地應該拿出切合實際的漲薪方案,因為不同地區不同崗位,其標準不能做到大一統,唯有因地制宜制定漲薪標準,才能讓公眾少一些吐槽,多一些肯定。
說到底,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是基于公平的需求。尤其是在CPI屢創新高的背景下,公務員工資同步上調更無可厚非。與其說公眾吐槽的是公務員5000元左右平均月薪,不如說是對公平的一種深切期待。須知,公平才是公務員漲薪的最大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