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系統中錄入《車輛購置稅退稅申報表》。
轉下一環節
審核無誤后,將納稅人報送的所有資料轉下一環節。
后續環節
接收上一環節轉來的資料后,通過系統調閱以下內容,對其進行審核:
1.申報征收信息
2.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信息
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是否同意退稅意見。不符合退稅條件的,將相關資料退還上一環節;符合退稅條件的,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收入退還書》,將相關資料歸檔。
免征公告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車主在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手續時,須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車輛內觀、外觀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國家防汛抗早總指揮部辦公室隨車配發的“防汛專用車證”。主管稅務機關依據本通知所附的免稅車輛計劃、免稅車輛型號、車輛內觀、外觀彩色照片、“防汛專用車證”(照片及證單式樣從國家稅務總局FTP服務器的LOCAL\流轉稅司\消費稅處\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防汛專用車免稅圖冊地址下載)為車主辦理免稅手續。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范圍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十五條的規定補繳車輛購置稅。
政策調整
(7月31日),國務院發布節能減排工作安排,將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 根據安排,將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繼續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繼續實行促進節約用水的水價制度,鼓勵使用再生水。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進一步擴大用于節能減排的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研究開展污水處理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
要培育汽車消費市場,從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2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討論并原則通過《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 第六條:(六)將減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底,減按7.5%征收。汽車以舊換新的單車補貼金額標準提高到5000元至1.8萬元。
會議強調,加快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必須實施積極的消費政策,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需求,以結構調整為主線,推進企業聯合重組,以新能源汽車為突破口,加強自主創新,形成新的競爭優勢。
從3月1日至12月31日,國家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增加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并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新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明確從1月1日起,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調整實地驗車范圍。
7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宣布了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決定。“從9月1日到2017年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李克強總理同時重申了發展新能源汽車對國家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拉動市場需求和培育新增長點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