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管賺多少,時常引發熱議。近來,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使得這一話題的溫度直線上升。那么,本地國企負責人一年收入多少?今后又將如何改革?昨日,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央企:高薪不好拿了
日前,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獲得通過。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逐步規范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我國將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范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堅持統籌兼顧,形成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系,合理調節不同行業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石激起千層浪。降薪到現有薪酬30%左右;一刀切,限薪60萬元;高管干一天,柜員干仨月……各種說法,層出不窮。有人吐槽,有人點贊,有人揭秘,有人辟謠,好不熱鬧。但可以肯定的是,央企負責人以后拿工資,特別是高工資,不會像現在這樣容易了。 本地:收入差距不小 高大上的央企,離咱比較遠。還是看看土生土長的本地國企,其負責人收入有多少吧。
記者查詢了本地多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年報,以了解其負責人(董事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薪酬。這些上市公司包括太鋼不銹(000825,股吧)、西山煤電(000983,股吧)、太原煤氣化(000968,股吧)、山西證券(002500,股吧)、山煤國際(600546,股吧)、獅頭水泥、太原重工(600169,股吧)、太化股份(600281,股吧)等。同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但其負責人的薪酬存在較大差距。上述上市公司中,負責人最高薪酬為199.82萬元,最低為9.6萬元,相差190.22萬元。太化股份等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未在上市公司領取薪酬,具體收入多少不得而知。
對比:多數低于均值
與太鋼不銹、西山煤電等具備可比性的是省外地方國有上市公司。相關機構統計顯示,A股市場有537家上市公司為地方性國有企業。去年,537家公司中,有302家公司披露了董事長薪酬情況,471家披露了總經理薪酬。其中,拿到百萬以上高薪的高管人數并不多,共計47人。有5家上市公司負責人拿到300萬元以上的高薪,分別為晨鳴紙業(000488,股吧)董事長陳洪國、歐亞集團(600697,股吧)董事長曹和平、伊利股份(600887,股吧)董事長潘剛、浙江東方(600120,股吧)董事長高康、華泰證券(601688,股吧)董事長吳萬善。
與上面5位董事長相比,22家公司的董事長的薪酬堪稱“寒酸”,均低于10萬元。佛慈制藥(002644,股吧)、秦嶺水泥(600217,股吧)、紅陽能源(600758,股吧)、福建高速(600033,股吧)董事長薪酬更是在2萬元以下,最低的竟然只有6000元。
這537家上市公司董事長平均薪酬為68.08萬元,總經理平均薪酬為69.7萬元。本地國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除山西證券外,其余上市公司負責人薪酬均在平均薪酬以下。 制度:薪酬如此確定
國企負責人的薪酬如何確定?山西證券公告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是依據公司董事、監事津貼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并參照行業上市公司水平確定;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和考核結果執行。獅頭水泥公告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是依據《山西省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試行辦法》確定全年年薪基數,并根據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評價結果,形成薪酬與公司業績聯系的考評和激勵制度。
根據省國資委制定的《關于改進和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企業領導人員的年度薪酬、中長期激勵收益以及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性貨幣收入,全部納入薪酬體系統籌管理。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方案按管理權限進行審批或備案,不得領取超過薪酬方案以外的其他報酬。企業領導人員不得自定薪酬、超標準取薪、兼職取薪,變相取薪。 改革:“一企兩薪”或現
央企高管薪酬要改革,地方國有企業也逃不掉。根據中央安排,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參照《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積極穩妥推進。
記者了解到,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省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計劃》,我省今年將力爭國有企業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目標任務為,結合企業的功能定位、經營管理特點和企業領導人員選任方式,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激發企業經營活力。對市場化聘任的企業管理人員,研究建立薪酬協商機制,以適應職業經理人制度。
山西財大相關學者分析說,國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可能產生“一企兩薪”的局面。即根據“企業領導人員選任方式”,行政任命的高管參照行政體制確定薪酬;市場化聘任的高管則按照市場化機制確定薪酬,即“適應職業經理人制度”的“薪酬協商機制”。“兩薪”是否合一,何時合并,則需看未來國企改革的方向,特別是人事制度如何變革,關鍵在于國企高管能否徹底摘掉“官帽”。 影響:引領改革風向
統計部門數據顯示,去年,山西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6407萬元。太原在省內排第二位,為5.0002萬元。
這些數據,結合文中提到的A股市場及本地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負責人薪酬情況,可以發現三方面的不公平:行業與行業之間差距大:管理層和普通員工之間收入差距大: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差距大。“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是個開端。”山西財大相關學者說,人們對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高管薪酬不滿,除了部分高管收入確實過高,更多的是對隱性收入、職務消費、高福利等帶來的不公平發出吶喊。
“化解不公平,才能使得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到位。而有了好的開端,才會催生打破既有利益格局、重新調整利益分配的過程,從而實現建立公平合理分配制度的終極目標。因此,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對分配制度改革,乃至未來全面經濟體制改革都具有風向標意義,值得關注,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