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遺產稅將如何征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小編整理出遺產稅的征收的范圍、遺產稅的征收的流程。本文僅是根據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整理出來的,僅供參考。
一、遺產稅征收的范圍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全部遺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征收遺產稅。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征收遺產稅。
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的情況:
遺贈人、受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各級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業的遺產;
經繼承人向稅務機關登記、繼承保存的遺產中各類文物及有關文化、歷史、美術方面的圖書資料、物品,但繼承人將此類文件、圖書資料、物品轉讓時,仍需自動申請補稅;
被繼承人自己創作,發明或參與創作,發明并歸本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
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與外國政府簽定的協議中規定免征的遺產稅;
國務院規定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的其他遺產。
二、遺產稅的征收流程
遺產稅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征收。沒有戶籍的,由被繼承人居住地或財產所在地主管部門。
遺產稅按照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現值計算征收。遺產在被繼承人死亡時是有價可依的,按所列價格計算;無價可依或申報價明顯低于正常價的,按被繼承人死亡時的評估價值計算。贈與財產在贈與時有價可依的,按所列價格計算;無價可依或申報價格明顯低于正常價格的,按贈與時的評估價值計算財產價值由政府批準設立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須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
遺產稅免征額為二十萬元。
遺產稅的免征額及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標準,由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應征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遺產稅五級超額累計稅率表
應納稅遺產凈額(元)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不超過80萬的部分 | 0 | 0 |
超過80萬至200萬的部分 | 20 | 50000 |
超過200萬至500萬的部分 | 30 | 250000 |
超過500萬至1000萬的部分 | 40 | 750000 |
超過1000萬的部分 | 50 | 1750000 |
假設遺凈額為3000萬,則需要繳納的遺產稅為:
12020%-5=19萬
30030%-25=65萬
50040%-75=125萬
200050%-175=825萬
合計19+65+125+825=103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