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根據我國現行增值稅稅法,增值稅的定義可以概括為: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貨物的銷售額、進口貨物金額、應稅勞務銷售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
增值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售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講算出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現。
公式為: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以上這段文字你理解起來會很抽象,很難理解,下面我用通俗的語言來回答你的問題,可能會容易理解了。
上面說增值稅是實行的“價外稅”,什么是價外稅?也就是價外征稅,就是由消費者負擔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并不是1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稅率為17%)=11700元。
為什么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你公司做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稅,這就是增值稅的價外征收。這1700元增值稅對你公司來說就是“進項稅”。A公司收了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稅款并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稅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并不負擔這筆稅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購進的100件貨物加工成甲產品80件,出售給B0公司,取得銷售額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產品貨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為B公司這時做為消費者也應該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稅款,這就是你公司的“銷項稅”。你公司收了這2550元增值稅額也并不歸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給國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稅款也不是你公司負擔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繳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就可以在銷項稅中抵扣。
你公司購進貨物的支付的進項增值稅款是1700元,銷售甲產品收取的銷項增值稅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增值稅可以在銷項增值稅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給國家增值稅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購甲產品時付給你公司的,通過你公司交給國家。B公司買了你公司的甲產品,再賣給C公司,C公司再賣給D公司...... ,這些過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稅的, 直到賣給最終的消費,也就把增值稅轉嫁到了最終消費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稅也是流轉稅。
如果你是一名會計,從會計分錄中也看得出來: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100件貨物時,分錄: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分錄中并沒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為公司的費用,而是做為“應交稅金”,因為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銷售80件甲產品時,分錄:
借:應收賬款——B公司 175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
分錄中并沒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稅款做為公司的業務收入,而是掛“應交稅金”,因為這并不歸你公司所有,而是應交給國家的稅收。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給國家的稅收。
以上的舉例能讓你對“價外稅”的含義更加直觀的理解,下面再舉一個例子,就能讓你對增值稅的“增值部分”,也就是“增值額”也有個更直觀的理解。
舉例:
銷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稅單價80元,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就為10080=8000元
設增值稅稅率為17%,那么A商品的銷項稅額為:800017%=1360元
購進A商品時,每件支付60元(含稅),總金額為10060=6000元(含稅),應化成不含稅為:6000/(1+17%)=5128.21元,稅額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價值為8000-5128.21(不能減6000,因為6000是含稅,要化成不含稅)=2871.79元,稅率是17%,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稅法當中是不采用這種算法的,在此是為了讓你對增值部分有個更直觀的理解,才這樣舉例的,稅法上正確的算法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1360-871.79
=488.21元
備注:兩種方法算出的結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購進時6000元為含稅金額化為不含稅時之差,為正常情況,實踐中按防偽稅票上的稅額計算即可)
相關的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進項稅額=購進貨物的不含稅購進額稅率
含稅銷售額化成不含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7%)
開具增值稅發票(購貨時)可以抵扣銷貨時的稅,
增加公司的信用度(不是很明顯)。
這就是為什么只要是開稅票的貨,大家都愿意和能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公司交易了的原因。
什么是增值稅?國家為什么收增值稅?
1、理論上的增值稅的增值額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新創造的那部分價值。因為增值稅只就增值額征稅,所以叫“增值”稅。舉個例子:某產品生產成本80塊錢,生產廠家生產加工后售價100元,增值了20元。實際上增值稅只就增值的20元進行征稅(購進的80元成本可抵扣進項稅金),生產廠家要交的增值稅為10017%(銷項說金)-8017%(進項稅金)=3.4元(應交稅金)。同樣,假定該產品以100價格賣給銷售的商家,商家售價為150元,在這個環節增值了50元,那么商家應交稅金就等于15017%(銷項稅金)-10017%(進項稅金)=8.5元。不知道這么解釋能否對增值稅的基本原來有所理解。
2、增值稅不是所得稅,只就利潤部分征稅,通過上面例子可看出,它是用按所有收入乘以相應稅率計算稅金,但是它可以抵扣你購進環節的增值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