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國企高管是應該繼續沿用公務員干部編制還是采用聘任制,是亟待理順的體制問題。”李紹榮指出,“這應該從黨的組織建設和國企改革兩方面同時入手”。
李錦則認為,應該將政企分開體現在央企高管薪酬中。政府任命的董事會出資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并參考經營業績等狀況。央企的職業經理人,聘任與薪酬均完全按照市場化的標準進行。
“關鍵是要貫徹落實。”梁軍說,“很多國家相關部門干部一轉眼就去央企國企當高管了,一些高管回來當官的現象也屢見不鮮。這種‘內部人控制’的局面,使外界監督很難進入”。
有鑒于此,分析人士指出,政企分開的思路,亦應徹底貫徹于相關人事制度中,徹底厘清央企高管的身份,使后者“入則為仕、出則為商”的現狀得以根本改變。
“應探索建立人才聘任與薪酬的第三方獨立評價體系,做到聘任與薪酬的公開、透明,才有望打破‘內部人控制’,推動國企改革的走向深入。”梁軍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