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高和提低要同步推進;調節高管薪酬要和深化國企改革緊密結合
合理的差距如何實現?
一提到縮小收入差距,很多人第一個念頭就是“把過高的收入壓下來”。蘇海南認為,實現合理的差距,“控高”和“提低”要同步推進。
“提低”至少有四方面:一是普遍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二是提高城鄉貧困居民的保障標準;三是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四是提高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中一線勞動者的收入。
“控高”主要有兩方面:一是調控部分收入明顯偏高的壟斷行業企業的收入。對此應以合理的行業薪酬比例為指引,進一步打破壟斷,從根本上解決其獲得高收益進而轉化為職工高工資的問題。包括加強對壟斷行業涉及民生的定價權監督,防止亂提價;加強征收壟斷行業的資源占用稅。
二是調節部分高管的偏高收入。蘇海南表示,對于非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應結合健全職業經理人市場、金融市場和其他生產要素市場,明確其高管薪酬決定機制,強化內部制衡機制和監管,防止高管自定薪酬。對于國有企業高管薪酬,在落實中央相關精神的同時,要把國企高管薪酬的監管與國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譬如,行政任命的高管、競聘上崗的高管、面向海內外招聘的無官員身份或放棄官員、半官員身份的高管,區別確定不同的薪酬監管辦法。
近日中央提出對國企高管“限薪”。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許保利表示,由組織派到國企工作的高管,其薪酬應該同組織所任免的同級別其他官員的薪酬基本相當,限薪是合理的,當然作為企業高管要有適當的薪酬激勵。今后隨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進,將有相當數量的國有獨資企業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屆時的國有企業董事會將由各方投資者共同組成。由董事會任命的高管,必然是根據業績來獲取薪酬,業績不好不僅是減薪的問題,很可能是被解聘。
公眾希望盡快實現收入差距合理,不過,蘇海南強調,“合理”從根本上講是一個目標指引。合理的收入分配比例關系在某一階段不一定能達到,更多的是引導相關比例關系向合理靠近。合理不太可能是具體值,而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均衡的區間,為政策制定提供參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便就合理差距形成高度共識,也只能通過政策的、市場的手段來逐步引導和調節,不宜過多地強制干預。”
央企負責人薪酬:降薪 只是第一步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等文件,同時強調,要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這意味著,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調薪已經成為必然。
“這表明央企高管薪酬已成為國資國企改革重要突破口。”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改革是資源、利益的再分配和再調整,央企高管薪酬是核心中的核心,有牽一發動全身的影響;這一舉措客觀上在現有制度和格局上撕開一個口子,打破按部就班推進改革的常態。
有專家認為,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盡管社會各界期待強烈,但改革總體方案至今沒有出臺。一些部門從各自工作出發,在一些關鍵性問題上存在爭議和分歧十分正常,但是改革不能因此而停滯。
之所以選擇央企負責人薪酬作為突破口,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研究員項安波看來,央企高管薪酬,是這些年來社會公眾意見最集中,反映也最為強烈的領域,從某種程度上看,這一領域的改革已被社會視做觀察改革會否顧及公平性的重要窗口。
“中央層面明確要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說明對于解決公平性問題已被提到一個更加重要的位置。”李錦說,對不合理薪酬進行調整,顯示中央的態度和堅決糾正不合理現狀的決心,傳遞出中央對于公平的理解,這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也有助于樹立全社會對于改革的信心。
可以預見,對于央企負責人薪酬的糾偏工作將會很快鋪開,而這僅僅只是相關改革的第一步。一些層面傳出的信息顯示,調薪的同時,以往缺乏有效監管的央企職務消費也將面臨嚴格規范和管控,一些中央企業也將推進高管人員的相關激勵機制。
專家認為,接下來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比如對央企做好分類工作,對央企高管人員中的出資人代表和經理層做好區分,分類完善薪酬制度,嚴格規范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等。
十分明確的是,這些改革舉措的目標,都是要把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搞得更好。未來,這些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仍將占據支配地位,在國民經濟以及我國經濟基礎中的支柱作用將進一步強化。
需要做好思想準備的是,我們要走向一個更好、更完善的制度和時代,就必須堅持全面深化改革,而改革就會有陣痛,勢必觸碰利益,必須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氣、意志和決心,頂住壓力、沖破阻力、不斷向前推進。(新華網)
央企高管降薪成定局 厘清“身份”是關鍵
“哥們兒賺的是‘零頭’。”這是一位網友看到近期出爐的《2015上市央企董事長年薪排行榜》時發出的感慨。
這份由國內媒體聯合咨詢機構發布的榜單顯示,在已披露的當年董事長年薪中,居于榜首的是新華保險董事長康典,年薪為598.09萬元人民幣。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董事長的年薪均超百萬。而據國家統計局數據,同年中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1.83萬元。
“不得不承認,目前央企高管薪酬已經存在相當不合理的情況,個別甚至很離譜。”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梁軍對中新社記者指出,目前,一些金融類央企高管薪酬畸高,而由于缺乏監督,個別中央企業下屬二級三級企業高管的薪水亦讓人咋舌。
有鑒于此,本月中旬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一場規?涨暗难肫蟾吖苄匠曛贫雀母锛磳⒛。
“高層已經意識到,(央企高管與普通民眾)懸殊的收入差距不僅威脅到了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很多央企高管亦是公務員編制),亦不利于社會公平。”梁軍指出。
“單純的降薪只是治標之策,可能能起到短期內安撫輿論的作用,對于企業來說,也節約了成本,但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對于上述方案,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紹榮表示。
梁軍亦指出,僅僅把負責人的薪酬降下來還是不夠的,他強調,行政手段難以解決根本問題,長遠看來,還是要靠市場化手段予以解決。
“這種‘一刀切’的方案是不確切的,最有可能的方法,是根據不同類型的企業、不同類型的聘任方式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一位不愿具名的國資委人士告訴中新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