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位月薪8000元的事業單位人員為例,并軌后參保的話,單位需繳納工資的20%即1600元,個人按工資的8%需繳納640元;此外,還需繳納職業年金,這既可能完全由單位承擔,也可能是“單位+個人繳費”,取決于并軌方案最終如何確定。
業界曾測算,機關事業單位并軌改革后,如果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費率20%,職業年金8%;個人繳納個人賬戶資金8%,職業年金8%,那么養老保險總費率或高達44%,這些錢由誰出、怎么出,都是難題。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楊燕綏教授認為養老金并軌的最大難題在于找錢困難,財政不太可能為所有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出資,但“籌資機制不解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就走不下去。
唐鈞對此持相同看法。按他的測算,3100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繳納的社會保險,包含養老、醫療、生育等,每人每年平均1萬元,一年是3000億元。如果要實施職業年金制度,則需要再繳納1萬元,又是3000億元。每年新增6000億元的投入,即使由個人分擔一部分,大頭也是需要財政投入。
其實國務院早在2008年就出臺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等五省市試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6年來,除廣東有所突破,其他地區都沒有實質進展。而不少外界輿論將試點失敗的原因歸結為事業單位人員對改革的擔憂和抵觸。
但在唐鈞看來,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如果并軌能保障兩個前提,一是待遇不變,二是先漲工資再繳費,事業單位人員為什么會反對呢?最大的障礙還是籌資的困難。”
“改革的目標絕不是幫財政省錢”
自1993年發布《關于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明確事業單位改革方向開始,我國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進行了21年,但一直進展曲折。
1993年,黨中央作出關于建立的決定,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取向。1996年,事業單位全面改革開始,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事業單位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開始摸索在體制上將事業和產業分離運作。
20多年來 的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總的方向是一種“市場取向”的改革。但在唐鈞看來,當前的社會環境和當年的改革環境已經發生很大變化,需要對這種“市場取向”進行反思。
他以2005年醫改為例,“當時我們提出‘醫改不成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投入太少,政府對醫院的投入從20世紀70年代末的50%以上下降到21世紀初的15%,因此造成了很多問題,這是社會公認的。”
而當前的事業單位改革,如果過于強調市場取向,強調改革目標是“為財政減負”,則可能會重蹈醫改覆轍。
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查看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年鑒,可以看到幾個統計數字:“教育業國有單位就業人員”1567萬人;“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城鎮單位就業人員”, 719萬人;以上這兩部分人基本上應該都屬于事業單位人員的范圍,總共是2286萬人,要占到前文中提到的事業單位3100萬人的74%。
也就是說,在事業單位中,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的事業單位人員是占了大頭的。這些事業單位承擔的社會服務都有一個特點,基本都是人對人的服務。唐鈞認為,如果要把學校和醫院當作企業來辦,如果要學校和醫院靠創收來支付人工成本,那教育和醫療的費用肯定會大漲。
而按國際經驗,政府向教育領域和衛生領域的投入,主要應該用在人(專業人員)身上,也就是應該投在人工成本上,這樣才可以使受教育者和病人患者能夠“平價地”使用這些社會服務。
在他看來,中國的教育制度和醫療制度都必須改革,而且不改革就沒有出路,“但改革的目標絕不是幫財政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