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競聘上崗是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實現人員能上能下的一種競爭性選拔方式?紤]到競聘上崗只是事業單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條例僅對需要競聘上崗的程序作了原則規定。下一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還將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的辦法,對競聘上崗的條件、程序等內容作具體規定。
工資
基本工資+績效+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條例提出,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與勞動爭議不同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爭議還包括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發生的爭議,這類爭議不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爭議,不適用調解、仲裁程序?缮暾垙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