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險個稅優惠政策實施一年可少交多少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保監會12月11日發布通知,明確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有關具體措施,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在北京等4個直轄市和河北省石家莊市等27個城市實施該試點。試點地區個人購買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將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這一利好政策將給市民帶來怎樣的實惠?
在個人購買健康險時,保險公司會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這就是個人稅前扣除的憑據。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續保時,也按這個規定執行。這相當于提高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
市統計局年初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10元,同比增長8.9%,核算月平均收入約為3659元。如果沒有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月收入3659元的市民應納個人所得稅為:(3659-3500)×3%=4.77(元),而在其購買了年均保費不低于2400元的商業健康保險后,此人實際執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將提高至3700元,符合免征條件。
如果市民的月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45(元),而在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后,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700)×3%=39(元)。如此算下來,每年可少繳納個稅72元。考慮到北京很多白領階層稅前收入都在8000元以上,購買商業健康險后每年可少繳納的個稅應在百元左右。
“絕大部分家庭看病還是依賴于基本醫療保險,公眾缺乏商業保險意識,個稅扶持助推健康險普及的作用不可忽視!币晃槐kU從業人員表示。此前,我國僅對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5%以內稅前列支,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的稅收優惠一直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