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十多年,“并軌”一直是中國養老保險改革的關鍵詞之一。政府也試圖彌合橫亙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企業職工之間的這道鴻溝,然而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2008年五省市事業養老保險改革方案的“夭折”,凸顯出了彌合的難度。六年之后,這項改革在“頂層設計”的大背景之下重啟,改革基本方向與2008年并沒根本區別,最重要的變化是有望將公務員也納入到改革中。
方案還沒有出臺,尚不能判斷其效果。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認為,當前二元制度下退休收入的差別是“不平”,不是“不公”,事業單位與職工養老待遇的差別有合理的因素,并軌的切入點應該是公共部門雇員的福利收入化和工資市場化和透明化。
第一財經日報:您為什么認為當前事業單位和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差別是不平而非不公?
李珍:現在社會輿論對于“雙軌制”的批評主要是著眼于退休收入環節的比較,而忽視了兩個制度的不同,尤其是對兩個制度的“老人”和“中人”來說,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們全面觀察兩個制度,我們會發現,二元制度下的退休收入雖然有差距,但并非不公平。
首先,人力資源存量不同。目前正在領養老金的兩個群體,一個是當年以高學歷作為身份識別標志的“干部”,他們仍然在舊退休費金制度中,平均退休收入較高;一個是當年的“工人”群體,他們從社保制度中領養老金,平均水平較前者低。兩個群體收入的差別首先源于前者平均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人力資緣存量不同。在職時,前者的平均收入水平會高于后者。養老收入是一生收入的平滑,通常來說,在職時收入高,退休后收入也相對會高一些。
第二,兩個制度下工作年限和退休年齡不同。公共部門全額退休金要求最低工作年限是30年,而職工養老保險只要求15年,從退休年齡看,兩個制度下男性退休年齡是一樣的,而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齡則比女性“職工”高5歲,即前者要多工作5年。
與此同時,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比女性“干部”低5年,兩項政策的共同作用,公共部門雇員的平均工作年限會在35年左右,而職工養老保險平均繳費年限已從制度之初的32.5年下降到的29年左右,前者比后者多5~6年的貢獻。隨著職工養老保險的成熟,這一差別還會加大。
根據世界銀行的計算,多工作5年少拿5年的養老金則養老基金需求會減半,換句話說,不考慮受教育和工資水平狀況,僅此一項則公共部門雇員養老金應該高出許多。
日報:有人說,公共部門的人不繳社保費,這不公平,您怎么看?
李珍:雖然公共部門雇員的平均工資比社會平均工資高,但我們必須看到,公共部門的雇員工資收入仍然是高度計劃的,按照“四同”的原則(同地區、同職位、同學歷、同工作年限),它低于市場工資水平,它不包含養老的剩余權益,所以雇員等于交了“隱形稅”;
企業職工的勞動收入是市場化的,它包含了養老剩余權益,所以職工需要繳費。我們較多地關注了公共部門的退休金水平較高,但忽視了其雇員在職收入水平較低,他們的終生收入曲線比較平滑。企業高端勞動力的收入曲線是在職時較高,退休后較低。
日報:為什么城鎮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近年來一直呈現下降的趨勢?城鎮職工待遇一直難以得到根本提升的原因是什么?
李珍:有轉制的影響因素,也有新制度設計的因素。轉制的因素是當年的“老人”和“中人”工資水平低,養老金基數低,而近十幾年在中國經濟和工資高速增長期,如果“調待”跟不上工資增長水平則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替代率會下降。
新制度對養老金水平下降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制度內個人賬戶計息率低,遠低于工資增長率;二是部分職工按60%的工資基數繳費,拉低了平均養老金水平;三是年限在縮短。
日報:您一直都不贊同“雙軌制”這種提法,而主張用“雙元制”來代替它,為什么?
李珍:“雙軌制”最早用于描述經濟體制轉型初期的“雙重價格”問題,即同一商品在計劃體制內和體制外的兩個價格,誰有能力拿到計劃內的指標,拿到市場上賣就可以賺大錢,這當然是不公平的。
雙元養老制度下受益的兩個群體和兩個制度的內容都是不同的,正如上面分析過的,將“雙軌制”拿來套用在這兩個群體身上是不對的,雖然這個詞用起來簡潔易懂,但它卻誤導了公眾。
日報:人社部也不贊成“并軌”這一提法,認為“改革”是更加準確的,他們認為不存在“誰并入誰”的問題,您認為下一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出路在哪里?
李珍:公共部門的養老保險改革已經成為必然的選擇,社會輿論已經讓政府別無選擇,而且這項改革也確實有利于人力資源在公共部門和非公共部門之間的流動,有利于制度的統一管理,減少管理盲點。
我認為改革的方向是基本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但目前不能簡單復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結構和參量,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制度是個非效率的制度,各項參量也存在問題,所以應該先改職工養老保險,再統一制度覆蓋公共部門雇員。
改革的切入點應該是公共部門雇員的福利收入化,收入工資化、工資市場化。他們的收入與完全市場上的同質的勞動力進行比較,按市場的水平發放工資,應繳的稅費一律向企業職工看齊。只有解決公共部門雇員的工資市場化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的公平與平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