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制度即將面臨一場深層次改革,而受益最多的將是絕大多數基層公務員。據媒體披露,按照國務院安排部署,從去年開始,人社部等方面加快籌劃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標方向已經確定:調整工資結構,擴展晉升空間,建立比較機制,實施配套改革。
4句話24個字,確定了新一輪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標與方向,也道出了近年來呼喚公務員制度改革的心聲,其現實與長遠意義不言而喻。在我看來,作為公務員體制改革與社會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不僅要充分體現公平與公正的基本原則,更要著力彰顯激發體制活力、提升行政效率的改革善意。
激發體制活力要摒棄“官本位”觀念。現行的公務員薪酬制度把公務員工資結構分為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兩大部分。而基本工資的多寡與公務員的職務高低密切相關,也就是說官職越高工資越高。從政府高層到鄉鎮一級的科員、辦事員,其間共分27個級別,基本工資的最高與最低相差12倍。同時,由于地區之間的貧富差距,不同標準的津貼補貼,也成為公務員備受詬病的灰色收入和地區懸殊。數據顯示,最高與最低省份之間的津貼補貼差距可高達3至4倍。
有失公平的薪酬制度直接導致兩個負面效應:一是助長“官癮”,二是苦了“基層”。工資與職務的直接掛鉤,讓“升官發財”成為公務員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跑官要官”有了名利雙收的制度推力。而對于“提拔無望”的年長者和置身基層的公務員,仕途的“天花板”也同時屏蔽了其勤奮工作、提升待遇的本能欲望。新一輪薪酬改革擬實行的“職級并行制”,把激勵重心致力于公務員的級別層次和專業技能,也就是說,即使公務員不能升職,也能通過晉升級別提升工資待遇。這無疑是挑戰“官本位”和惠及大多數的務實舉措。
激發體制活力要力避庸懶散積弊。“限高”、“提低”不無限制灰色收入、拉平職級待遇、縮小地區差距的“公平”效力,但鑒于行政管理有別于企業經營的職業特點,薪酬改革的著力點更應放在對公務員履職活力的激發,而并非簡單的漲工資。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隨著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和反腐力度加大,當下的個別公務員已經流露出“不平衡”、“不適應”和“不作為”的懶政惰政苗頭,盡管此次改革或將有助于基層公務員的薪酬提升,但津貼福利透明和灰色收入減少的現實,能否讓公務員安心履職、敬業愛崗,仍需有配套措施的跟進和考評監管的制度發力。比如,科學制定業績評估辦法,讓“軟任務”成為“硬指標”;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健全獎懲問責機制,疏通優勝劣汰渠道,等等。正所謂:提待遇莫忘增活力,保障公平更需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