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爭取年內出臺
人社部:“穩慎推進”延遲退休政策,社保費率不能隨意變更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何時出臺?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會不會實行?社會保險費率會不會提高?在25日舉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就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爭取年內出臺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四季度工作時明確提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據尹成基介紹,目前,根據中央的部署,各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經中央審議批準后爭取在今年年底前發布。
尹成基說,方案涉及人社部的內容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工資制度改革。人社部將按照總體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應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
尹成基說,人社部目前已著手推進有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比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和企業單位最低工資制度等。下一步,人社部將對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對相關改革措施進行認真研究細化。
2“穩慎推進”延遲退休政策
數月前,人社部在答復網友提問時曾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相應推遲退休年齡,應該說是一種必然趨勢。”這一表態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前一階段社會各方面對這個問題進行了一些討論,有些專家也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意見。我部高度重視,也都注意到這些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尹成基表示,這項政策關系到我國人口結構、代際關系以及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情況、總體就業狀況、職工和居民收入狀況等,要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來選擇政策實施的時機。
尹成基介紹了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各國在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時候,都是采取逐步延遲的具體操作辦法。”
尹成基表示,人社部將對退休年齡及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在總結國外一些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立足于中國國情,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就業形勢的發展變化進行科學論證;同時,在決策過程當中充分聽取采納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穩慎推進。
3社保費率不能隨意變更
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專家建議提高養老保險費率的問題,尹成基表示,如果要變更社會保險費率,需要經過研究和論證,該制度不適合隨意變更。
尹成基在發布會上表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經注意到了一些專家關于應對基金支付壓力、提高社會保險費率或者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建議。
他認為,這些建議從某些角度來看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從國家政策層面上來看,變更一項政策,要考慮各個方面的情況。這些情況包括企業承受能力、個人承受能力等。
尹成基同時表示,對于養老基金的長期穩定運行,不能簡單地通過提高社會保險費率來解決,而是要通過各方面的制度建設來保證。針對老齡化進程加快的情況,國家事實上已經通過一些制度安排來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穩定運行。
尹成基舉例說,2001年起,國務院確定遼寧作為全國第一個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省份,在13個省市開展個人賬戶的試點。與此同時,目前,國家還在積極探索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探索保值增值的方案。這些制度安排將為我們做實養老保險基金賬戶,保障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持續穩定健康運行。
收入分配改革擬漲四類人收入
醞釀多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終于有了時間表。此前中央已經明確、社會已經基本形成共識的收入分配改革應是“提低、控高、擴中”。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在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控高”阻力最大,“提低”應是著力點。
蘇海南說,“提低”的重點是提高農民、城鄉貧困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工薪勞動者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勞動者的所得。首先需要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城鄉居民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項標準的提高。其次,應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爭取對現行養老保險“雙軌制”有所突破。另外,應合理適時地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以及社會低保標準,同時建立并逐步健全勞動密集型行業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并繼續抓好農民增收工作等。
農民、城鄉貧困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工薪勞動者四類人將從收入分配改革中獲得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