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各市區縣的車改也不徹底。常熟市在車改政策中規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如重大公務活動或出差到常熟市以外地區),可以向市行管局租用車輛。當時這個政策是作為車改的過渡措施,確保各單位用車需要,但結果是,這個政策在車改后延用至今。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蘇南某縣級市一位政府工作人員陸浪(化名)說,車改后車子減少,駕駛員其實沒減少,大多數駕駛員分流后照樣拿工資。
陸浪身邊常有這種情況,因為招商引資的需要,當地很多鄉鎮都會有商務用車,但這些車時常被鄉鎮領導“占用”。他們一邊拿車補,一邊還享用鄉鎮車改后留下的專車。
因為市級機關下面的事業單位并未進行公車改革,這些單位至今留有公車和駕駛員。一個普遍的現象是,機關長期借用事業單位公車。
車改后,機關內部也流行“搭便車”現象。一些委辦局領導干部,也不一定自己花錢,完全可以搭便車,或者干脆要求下屬單位派車,下面的事業單位巴不得有接近領導的機會。
陸浪甚至聽說有些地方的一些鄉鎮領導,在拿到車補時,還利用手中權力,向鄉鎮企業伸手要車,或將用車產生的費用轉嫁給企業。她覺得這是新一輪的公車腐敗。
無錫某縣級市一位政府人士張參(化名)介紹,現在很多領導干部對車補的認識出現了偏差。原來有公車時,“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現在用車必須自己掏錢,而且省下的錢歸自己,于是該去的地方都不去了。
張參說,一些單位超標準發放補貼,以油價上漲名義亂發汽油補貼;或者到下面事業單位無償借用車輛或報銷、索要發票等現象普遍存在。這無形中增加了車改后的行政成本。
葉青說,按照中央新規定,上述借用事業單位用車等行為都是違規行為,紀檢部門如果發現將予以嚴查。未來兩到三年,事業單位公車也要進行改革。
高補貼下的車改能否持續
常熟市監察局的公務員徐峰于2007年在碩士論文中,專門對該市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進行研究。他在論文中計算道:假設某副鎮長購買一輛15萬元的私車,按照使用15年報廢計算,每年折舊費是1萬元,加上每年的保險費、養路費、修理費、保養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用于公務活動的燃料費等1.6萬元左右,合計大約2.6萬元,即每月補貼2200元比較合適。
論文還指出,將車輛每年的保險費、養路費、修理費、保養費、折舊費等全部計算在交通補貼內,而實際上車輛并不完全用于公務,產生的費用不應全由財政承擔。
針對車改效果,徐峰的論文指出,對常熟市200名參加車改公務員的抽樣調查顯示:85%的公務員認為車改便利于工作和生活,增加了出行率;12%的公務員認為,車改對出行造成了一定影響;3%的公務員認為,車改對出行造成了很大影響。
對常熟市100名市民的抽樣調查顯示,68%的市民認為車改是成功的,其中認為促進廉政建設的50%,節約成本的是13%,其他原因5%;32%的市民認為車改是失敗的,認為失敗原因是沒能節約成本的占18%,認為失敗原因是不能根治腐敗的占11%,其他原因3%。
有專家認為,蘇州區縣車改之所以堅持至今,一個關鍵原因就是上述補貼標準被多數官員所接受。
但根據中央最新政策,地方補貼不得高于中央規定的130%,科級干部補貼上限為每月650元。 中國青年報記者詢問了蘇南一些縣市的公務員,不少人坦言新標準過低。
2000多元的落差,如何讓這些領導干部接受?這是二次車改要面對的問題。常熟市紀委相關人士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蘇州市紀委的一位工作人員稱,蘇州車改工作主要由蘇州市發改委牽頭在做。而蘇州市發改委的相關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目前尚無接到任何通知,具體誰來牽頭并沒有定下來。
盡管王強認為新的補貼肯定不夠用,但他表示最終還是會接受。“工作還是要想辦法做的,但如果要到農村,選擇坐公交車去,效率會大打折扣。”
葉青指出,蘇南地區的公車改革是把原來政府要養一部車的錢算進去。當時車改的政策是由政府來制定,“過去發那么多補貼并沒有什么問題”。
而這次中央進行公車改革的出發點不同,中央的政策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用車交通補貼。“現在適度發放補貼,只是補償一部分費用,不是福利,也不是養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