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初步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基本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6)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學生,參加招聘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特崗教師的招聘程序。
特崗教師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布崗位需求;(2)自愿報名;(3)資格審查;(4)考試考核;(5)崗前培訓;(6)資格認定;(7)簽訂合同;(8)上崗任教。
特崗教師招聘具體工作按《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辦法》(附件2)執行。
四、特崗計劃的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按人均年24000元的標準,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特崗教師的工資、地方性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含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以及崗前集中培訓所需費用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特崗教師招聘的相關工作前期費用由省級財政安排。
特崗教師在三年聘任期內,執行設崗縣公辦教師同等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設崗縣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24000元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政府承擔。
五、特崗計劃的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等文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優秀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三)特崗教師在三年聘任期內,沒有試用期,在工資、津貼、晉級、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參加培訓等方面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同等待遇。享受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的相應社會保障待遇。
(四)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當地學校繼續任教的,設崗縣要保證將其納入正式編制,落實工作崗位,并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轉接工作。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擇業的,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在轄區內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其服務期按我省規定計算為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今后城市、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編制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對于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獲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三年服務期內一年以上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特崗教師,也可選聘到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
六、特崗教師的聘后管理和服務
(一)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設崗縣和特崗教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崗教師在上崗前與特崗縣簽訂特崗教師聘用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省教育廳備案)。在聘用期內,主要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設崗學校按照《河北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對其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要求的義務,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二)省教育廳建立特崗教師信息庫,對特崗教師實行聘后動態管理和評估,對設崗縣特崗計劃實施情況和特崗教師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障待遇等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各設崗縣教育局也要建立特崗教師信息數據庫,增強對特崗教師的服務意識、責任意識的培養,促進特崗教師健康成長。
(三)聘任期內,根據本人意愿,特崗教師戶口可留在原籍,也可遷至工作學校所在地或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城;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政府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四)各設崗縣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及其它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
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附件
1.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崗位需求表
2.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辦法
3.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應聘報名表
4.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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