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士官工資待遇:
一級警士長6100元
二級警士長5380元
三級警士長4620元
四級警士長3880元
上士3170元
中士2530元
下士1930元。
調整后,下士、中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現行一級、二級士官相同,上士以上士官有所提高,增資額在70元-400元不等
士官軍銜晉升的年限規定
士官的軍銜設置為一期一銜,逐級晉升。晉升年限為:
(1)一級士官晉升二級士官,二級士官晉升三級士官各為3年;
(2)三級士官晉升四級士官,四級士宵晉升五級士官各為4年;
(3)五級士官晉升六級士官為5年以上。
士官定期增資規定
士官定期增資是每年1月定期增加1個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士官達到本軍銜級別工資標準最高檔次的,第六期以下的不再增資;第六期八檔以上的每年增加18元,增至最高服役年齡或者下達退休命令的當年止。退休士官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增加退休費。
一級警士長6100元、二級警士長5380元、三級警士長4620元、四級警士長3880元、上士3170元、中士2530元、下士1930元。調整后,下士、中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現行一級、二級士官相同,上士以上士官有所提高,增資額在70元-400元不等
士官定期增資規定
士官定期增資是每年1月定期增加1個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士官達到本軍銜級別工資標準最高檔次的,第六期以下的不再增資;第六期八檔以上的每年增加18元,增至最高服役年齡或者下達退休命令的當年止。退休士官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增加退休費。
士官晉升軍銜級別其工資發放
士官晉升軍銜級別的,從下達命令或者命令規定起算時間的當月起,在現軍銜級別工資標準對應所晉升軍銜級別相同工資標準基礎上增加一個工資檔次;低于所晉升軍銜級別最低工資標準的,進入最低標準。
士官發放職務津貼具體規定
(l)享受職務津貼人數以編制為依據,超編的不發。
(2)調離或離開現職崗位進院校學習、被臨時借調從事其他工作以及免職待分配的,從離職免職的下個月起停發職務津貼;因病住院、療養、參加短期集訓或休假,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職務津貼;因戰、因公負傷住院治療或離隊休養的,在住院和離隊休養期間,發給職務津貼。
(3)職務津貼按月隨工資發放,不作為計發其他費用的基數。
(4)享受擔任基層行政或者專業技術領導管理職務津貼的人員范圍,與原享受軍士長職務津貼的人員范圍同;享受班長職務津貼的人員范圍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5)凡符合兩種以上條件的,按其中一個最高的標準享受。
(6)從下達命令的當月起享受職務津貼。
士官職務津貼標準
(1)士官擔任基層行政或專業技術領導職務的士官每人每月20元;
(2)擔任班長職務的士官每人每15元;
(3)擔任副班長職務的士官每人每月10元。
士官住院、療養、集訓或休假,職務津貼的發放
士官因病住院、療養或參加短期集訓或休假,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止發放職務津貼。
士官因戰、因公負傷住院職務津貼的發放
士官因戰、因公負傷住院治療或離隊休養的,在住院和離隊休養期間,其職務津貼照發。
士官在什么條件下不予定期增資
士官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不予定期增資:
(l)士官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15天以上的;
(2)當年受行政記過或黨(團)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其軍銜級別工資從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資1年。
士官軍銜的授予、晉升規定
根據l999年6月30日軍委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三章第10條規定:
(l)初級士官,義務兵服現役期滿,被批準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級士官軍銜;第一期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二期服現役的一級士官,晉升為二級士官軍銜;
(2)中級士官。第二期服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三期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第二期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四期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升為四級士官軍銜;
(3)高級士官。第四期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五期服現役的四級士官,晉升為五級士官軍銜;第五期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六期服現役的五級士官,晉升為六級士官軍銜。
士官提前晉升一個工資檔次的條件
士官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由相應批準權限的單位批準,并報上一級司令機關備案,可提前提高一個工資檔次。
(1)被授予榮譽稱號或被大單位樹為標兵的;
(2)榮獲國家科技成果四等獎或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
(3)榮立二等功以上的。
軍隊士宮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前退出現役,作復員、轉業安置
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具有下列原因之一者,經師(旅)以上司令機關批準,可提前退出現役作復員、轉業安置:
(1)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必須本人退役,并有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查證后情況屬實的;
(2)因國家需要調出軍隊的;
(3)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退出現役的;
(4)因戰、因公致殘和因病醫療基本終結,經駐軍以上醫院做出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結論的。
士官生活補助費標準
一級士官進入第二周年生活補助費為30元,進入第三周年60元;二級以上士官生活補助費均為15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列“士官工資”科目生活補貼項目報銷。此項經費不作為計發有關費用的基數。
士官調學、調動工作后,其工資發放
士官調學、調動工作后,其工資發放辦法與干部相同。進院校學習的士官仍按士官工資標準執行調學、調動工作,凡開供給關系的由調出單位財務部門將工資標準及有關待遇情況如實向新單位介紹。不開供給關系的由原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士官轉業、復員、退休計發各種費用時,其月工資額不含服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