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標:
(一)把改革的背景確定為財政不堪重負
我們國家人口基數大,所以與其相配套的事業單位的數量和工作人員的數量就會大,財政支出肯定就是一個很大的數額。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公務人員的養老金支出相比,我們國家養老金支出所占GDP 的百分比并不高。況且,在我國深入學習與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時期,即使壓縮財政開支,也是從科學管理的角度出發,減少不必要的行政事業單位的開支和浪費,加大監管與監督的力度,逐漸減少不合理的財政支出,而不是通過降低退休人員應得的待遇來實現。所以,對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并不是在財政不堪重負的背景下進行的,目標不是減輕財政的負擔,而是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原則、責任分配更加合理、有利于養老保障事業可持續地、良性發展的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
(二)把制度統一理解為通過降低事業單位待遇達到待遇統一
目前,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由于執行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養老待遇確實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這是我們不能回避的事實,關鍵是怎么來合理地縮小這種差距。社會保障需要遵循的一個根本的原則就是剛性原則,保障的水平只能不斷提高,而不能降低,起碼不能大幅度的降低,而且社會保障發展的戰略目標是不但要保障人的生活,還要保障人的發展,不斷提高保障的水平與層次。所以,我們主要是通過不斷提高企業的養老待遇水平,把企、事業養老待遇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而不是把事業單位的待遇拉下來同甘共苦。
當然,由于過去體制的慣性影響,這種差距的縮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跟隨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漸進地實現。養老方案中提出要建立企、事業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只是強調參照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從制度上達到基本一致,實現兩種制度的銜接,例如在繳費制度上,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養老待遇與繳費相關連;在替代率上可以逐步縮小與企業的差距;繳費比例上可以參照企業的設定,在補充養老保險上,企業設立企業年金,事業單位可以參照設立職業年金等等。特別是職業年金的彈性設立,既可以有效彌補替代率的偏低,又可以體現效率。因此,不管從各個角度出發,改革都不會而且不應大幅度降低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待遇,即使有小幅度的下降也是暫時的,必定會隨著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而不斷提高。
(三)把公務員排除在改革的對象之外加深了誤解
這次改革的對象明確界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包括行政性事業單位,也就是意味著改革所觸及的對象基本上是以教師和醫生為主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公務員卻被排除在外。在人們的認識中,政府的公務員與各類公益性的事業單位人員構成的屬性和水平很相似,待遇水平相近,從事的都是公益性事業,兩者之間的人員流動非常頻繁,所以二者是“血緣相近的雙胞胎”,是很難分割開的。但在這次改革中單把一般事業單位拿出來開刀,作為改革決策的制定與執行者的公務員自己卻沒有出來試水。就像不同科室的兩個醫生,一個醫生不經對方同意就拿另外一個醫生,而不是在自己身上做醫學實驗,不得不讓人懷疑實驗結果的副作用。所以我們避開公平性不說,僅從利益觸及這一方面,又一次加重了人們對待遇降低的誤解。“如果不是降低待遇,不會損害改革對象的利益,為什么不敢拿自己開刀?”,這是放在人們嘴邊的話,所以對目標的誤解也在情理之中。
實際上,改革之所以把公益性事業單位的職工作為對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們占據了所有事業單位人數的大部分,數量遠遠超過公務員,把他們作為改革對象基本上可以代表整個事業單位群體。如果改革的社會效果是優良的,改革是成功的,便可以自然的推向公務員,就像水利工程一樣,主道通了,小道水到渠成。
消除誤區:
(一)訴諸官方正式渠道使改革的目標明確化
造成對改革目標錯誤認識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于一些非官方的、卻以近似官方或者權威人士的名義透漏在一些主流媒體上的信息。本來這次改革試點方案發布之前征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不多,來的比較突然,很多人處于完全不知情的狀態,官方的改革指導思想和方案內容是比較宏觀的,一經這些透漏信息的詳細的、甚至利用量化數據來證明的“注釋”或“解讀”,一下子把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將大幅度縮水”這個錯誤認識上,并且這種認識在全國迅速放大、蔓延,已經達到了通過幾個專家學者站出來分析不足以澄清誤區的地步。所以,解鈴還須系鈴人,必需利用官方的正式發言來給予改革目標的解釋、澄清和一定的允諾,才能夠真正消除人們的思想顧慮與錯誤認識,減輕各試點執行改革方案的壓力和阻力,為試點營造一個積極的環境。
(二)通過宣傳和對國民的國情知識教育澄清認識誤區
首先,要通過各種有力渠道讓國民了解我國養老保障的發展歷史,認識到企、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差距過大的客觀歷史性、適當差距的合理性、縮小差距的必然性。
其次,要通過教育讓國民感受到改革的必然性。引導國民用長遠的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眼光來看待、支持和參與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而不是成為維護眼前利益的害怕變革的保守派。最后,要通過宣傳讓國民意識到要建立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改革要覆蓋全民,每一個單位都不可能獨善其身。所以公務員群體也應以積極的態度去面對。
(三)制定出較具體的改革措施,解除利益相關群體的疑慮
我們不但要通過宣傳和教育消除人們對改革的根本目標的錯誤認識,更重要的是要制定出具體的改革方案是百姓自己算過一筆賬后很信服地確認改革的根本目標不是降低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待遇。例如改革者可以初步確定養老金的替代率,可以給出具體的作為體現效率的職業年金的計發方法與財政來源、退休金按在職工資或物價指數增長的比例,過渡期的利益損失如何補償等等。這些數字說明的具體的方案措施要比語言上的教育與宣傳更有說服力,可以最有效地排除利益相關者的疑慮與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