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及人員即使參加社會保險,其退休待遇也不會完全取決于其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建立,將使其退休待遇得到實打實的提升。吳江稱,后續所有事業單位都有望建立職業年金,一旦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都建立起來,在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雙重保障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過70%,即約為在職工資的七成以上。
吳江認為,相比目前企業年金建立不夠規范、參加企業較少的情況,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有望推開更迅速,且預計將會覆蓋絕大部分事業單位。
他表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最高不超過本單位上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8%,個人繳費比例不超過上年度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最終受益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參加的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過70%,甚至逼近80%這一比例。
替代率通常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待遇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它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也是反映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經濟指標和社會指標。
◎基本情況
全國110多萬個事業單位,3100多萬在編人員,其中67%以上是各類專業技術人員。
◎資金來源
財政全額負擔差額負擔自收自支
◎三種分類
主要承擔行政職能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從事公益服務
◎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
◎社會保險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工資增長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新聞背景
近七成事業單位人員已參保
目前我國現有事業編制3153萬人。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10月在該部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當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16億人,當中包含著2153萬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也就是說一些地方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在主要承擔行政職能、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從事公益服務這三類事業單位中,其實都有部分參加了社保。目前現狀主要是各地事業單位參加社保的進度不同,區別較大。2008年國務院出臺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五省市試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褚福靈表示,其中部分省份已經有所突破。
□關于工資
問題1
事業單位工資如何調
工資基本處于上漲區間
2006年我國就提出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但吳江表示,目前實施還不夠平衡,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還是沒搞。這次的《條例》出臺后,將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條例》提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問題,這主要是調標,還不是職務提升的進檔晉級。正常增長機制主要是面向社會,包括和企業同類人員以及公務員進行比較。通過比較可以進行一些調整。另外還可以根據每年物價上漲的幅度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適當地做些調整。
總的來看,建立正常的增長機制,使事業單位的工資決定機制發生了變化。過去事業單位的工資和機關是綁在一起的,機關漲事業單位才能漲,今后可由市場來決定,整個社會的工資水平上去了,事業單位的工資也能往上正常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