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員費
復員費是對軍官、文職干部經批準退出現役作復員安置時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它包括安家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醫藥生活補助費等。
、購蛦T費:凡自愿復員的干部,按軍齡長短計發:軍齡不滿l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對判過刑批準復員的,按上述標準每滿1年各減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
、诎布已a助費:按軍齡長短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干部,軍齡在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不滿1年的按0.5個月發給);軍齡在2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不滿1年的按1個半月發給)。對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干部,在上述標準基礎上,軍齡每滿1年,再增發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③回鄉生產補助費:對復員回農村的干部,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原工資。
、茚t藥生活補助費: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干部,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準,發給醫藥生活補助費。醫藥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按病情各劃分5個等級發給。
退伍費
退伍費是對義務兵服現役期滿經批準退出現役時發給個人的費用的統稱。包括退伍補助費、醫療補助費和退伍差旅費等。
①退伍補助費:按義務兵服現役年限,分服役不滿年限、或滿年限不同標準發給。退伍補助費由財務部門根據軍務部門的通知和現行標準編制領報證,由財務部門直接發給本人。
②醫療補助費:對患有嚴重慢性疾病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時,經團以上的衛生部門證明,分一、二、三等酌情發給醫療補助費。
離休干部異地安置安家補助費
軍隊離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管理;跨省、跨市、跨縣異地安置的,由接收單位管理,并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2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回農村安置的,由縣市人民武裝部管理,并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4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計發干部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計發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是:軍官、文職干部職務(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及地區津貼(邊遠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地區補助)之和。
【軍隊干部轉業,發放生活補助費的條件、標準】
根據總后財務部1997年12月1日印發的《人員生活待遇財務法規匯編》中規定,軍隊師職(含技術6級和正局級)以下轉業干部。
(1)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無生活補助費。
(2)8-9周年的,發3個月生活補助費;
(3)9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增發1個月生活補助費,但累計不得超過16個月。
【軍隊干部轉業,發放安家補助費的條件、標準】
根據總后財務部1997年12月1日印發的《人員生活待遇財務法規匯編》中規定,軍隊師職(含技術6級和正局級)以下干部轉業,軍齡在14周年以內的,發4個月本人月工資;從第15年起,每滿1年增發0.5個月工資。
軍隊干部轉業費發放具體規定是:
(1)9周年以上軍齡不滿1年的本月按周年標準發給;
(2)軍齡時間從批準參軍之曰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軍齡和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安家補助費;
(3)轉業證件所需照片費自理;
(4)轉業被分配到邊遠地區二、三類地區的干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屬于這類地區的,增發安家補助費,到二類地區工作的,增發8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到三類地區工作的,增發10個月的本人月工資。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區劃分,按照勞動人事部[1993]第064號《關于邊遠地區范圍的通知》執行。
【軍隊干部復員,發放復員費的條件、標準】
根據總后財務部1997年12月1日印發的《人員生活待遇財務法規匯編》中規定,發放干部復員費的條件和標準是:
(1)軍齡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自愿復員的干部1.5個月的本人月工資。而判過刑批準復員干部發1個月的本人月工資;
(2)軍齡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的自愿復員的發2.5個月的本人月工資。而判過刑批準復員的發2個月本人月工資;
(3)軍齡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自愿復員干部3個月本人月工資。而判過刑批準復員的發2.5個月本人月工資;
(4)軍齡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的自愿復員的發4個月本人月工資。而判過刑批準復員的發3個月本人月工資。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二分之一計發。
【軍隊干部復員,發放安家補助費的條件、標準】
根據總后財務部1997年12月1日印發的《人員生活待遇財務法規匯編》中規定,軍隊干部復員,安家補助費發放條件和標準是:
(1)軍齡10周年以內的干部,復員到大中城市的,發給0.5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發1個月本人月工資;
(2)軍齡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復員到大中城市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