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們到哪里了?上午的調解幾點能到?”一個個打給被告人家屬的電話,開啟了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楊曼麗一天繁忙的工作。
楊曼麗是一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每天工作強度很大,可是以前看到工資條,心里總會有點落差,感覺自己的勞動價值得不到體現。
司法改革讓“楊曼麗們”看到希望。鹽田區法院參照深圳市專業技術類雇員工資待遇標準,建立法官助理單獨薪酬體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助理員額、職級、薪酬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無論法官還是法官助理,待遇都是他們最關注的問題之一,也是司法改革中最難啃的一根硬骨頭。都說談錢傷感情,深圳法院偏偏挑了一個司法改革中最難也是最關鍵的課題,跟法官和法官助理談談到底應得多少薪酬。
不用擠行政晉升獨木橋
此次司法體制改革不僅要解決困擾法院發展體制機制上積壓了幾十年的老問題,還要解決改革中不斷冒出的新問題,薪酬就是一個繞不開的老問題。
去年5月,深圳1000多名法官都收到一張法官薪級套轉表,表格列明了改革后各自的法官等級、薪級計算方式和套轉結果。據了解,僅僅為建立科學合理的法官單獨薪酬制度,負責起草方案的組織人事部門人員就進行了上百次測算和調整,最終制定出這張法官薪級表。
深圳司法改革方案思路清晰: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分別管理。每個法官等級對應若干薪級,每一薪級確定一個工資標準。住房保障、醫療保健、退休待遇等均與薪級掛鉤;實行區別于一般公務員的單獨考核體系和晉升渠道,考核稱職以上的,每年晉升一個薪級;達到一定年限就能晉升一個法官等級,如果連續兩年考核為優秀,晉升法官等級的年限減少一年;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可被降低等級甚至按程序免除法官職務。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郭毅敏告訴記者,深圳法院已建成單獨職務序列管理、獨立薪酬體系,法官成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之外的“第四類”公務員!案母锼悸泛芏嗟胤蕉加,但只有在深圳落地生根。目前深圳法官平均收入提高了1500元,高級別法官待遇甚至可以超過院長”。
改革后,一名法官正常晉升,到退休時可以達到三級高級法官。按照薪酬數額換算,三級高級法官能達到當地正處級甚至副局官員的待遇標準,法官只需專心辦案,不需要去擠行政晉升的“獨木橋”。
法官常被助理“炒魷魚”
不到兩年,主審法官劉艷麗已經換了3名助理,每次都是被“炒魷魚”,助理隊伍的不穩定讓她感到苦惱。
據了解,深圳常住人口1300多萬,戶籍人口300多萬,各單位正式編制人員主要是以戶籍人口為依據配備的。目前,深圳各法院政法編制嚴重不足,在案多人少的困境下,各法院均聘請了一大批聘用人員,一般占各法院現有干警人數的三分之一,多的甚至將近50%。
大批聘用人員分布在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輔警和行政文秘、工勤服務等多個工作崗位。楊曼麗在法院工作了近5年,是聘用人員中比較資深的法官助理,但工資比正式在編人員少了一大截,跟剛入職的新人沒有差別。因此,法官助理走了一批又一批。
據鹽田區法院政治部主任張明軍介紹,以前法官助理待遇低、晉升渠道不暢通,根本留不住人,剛培養出一名助理,就因待遇低等原因走了。法官很大一部分時間花在培訓助理上,牽扯了不少審判精力。近兩年,辭職的聘用制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共計有20余人,即使留下來的也很難安心工作,他們覺得干多干少一個樣。
法官助理待遇提高一半
針對聘用人員管理存在的這些突出問題,,鹽田區法院在分類管理政法專項編制人員基礎上,繼續深化改革,推進聘用制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鹽田區法院規范聘用制人員入口,建立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科學有效的考核獎懲等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條件和要求招聘和使用人員,加強對聘用人員工作績效的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級別晉升、崗位工資等掛鉤。
人事制度改革歷來都是最難的,牽一發而動全身,除了法院,還牽涉人事、編制、財政等方方面面,單靠法院一己之力,即便改革能啟動,效果上也必定大打折扣。鹽田區法院的改革得到鹽田區委區政府和深圳中院的大力支持。
張明軍介紹:“如今鹽田區法院聘用人員的整體工資待遇提高23%,聘用制法官助理等重要審判輔助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提高近50%,聘用崗位的吸引力明顯提高,隊伍的整體穩定性大大增強。”
據統計,聘用人員制度改革前一年,鹽田區法院辭職的聘用制法官助理共計12人,但從去年10月改革實施到現在,只有1人因考上其他單位公務員辭職。
改革后,法官可考核法官助理的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助理等級晉升和待遇增長的主要依據,聘用制法官助理的積極性提高,人均跟案數同比增長近20%,工作責任心大大增強。
張明軍表示,聘用制法官助理只要干好活,待遇就可以一步步提升,高級別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待遇可以超過在編法官助理,基本做到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