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退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后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下面是青海退休工資水平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3〕74號),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高度重視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2023年繼續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我省將有50余萬名退休人員受益。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執政理念,履行了政府辦好民生實事的莊嚴承諾,體現了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改善退休人員生活、拉動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促進社會公平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和時間
調整范圍為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以及按照青政辦〔2003〕133號、青人社廳發〔2010〕191號文件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時間是從2023年1月1日起。
三、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主要政策內容
我省今年調整的政策內容與人社部、財政部的要求完全一致,堅持“并軌”原則,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完全統一,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三結合”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2.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二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1.5%調整增加,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
3.傾斜調整。一是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對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按70-74、75-79、80周歲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
此外,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今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完全并軌體現了政策的公平性,調整辦法在兼顧公平的同時,通過適當提高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比例,使繳費長、繳費多的退休人員相對多地增加待遇,鼓勵參保人員多繳費、長繳費。
全省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把這次調整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實,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退休人員可以在7月底到相關的金融機構查詢,或者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退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后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下面將詳細說明養老金的計算步驟,并舉例說明。
1.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例如,假設退休年齡為60歲,根據人口平均壽命計算得出的計發月數為139個月。
2. 基礎養老金計算
基礎養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2 × 繳費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一是要達到退休年齡,也就是眾所周知的,女職工滿50歲,女管理者滿55歲,女靈活就業者滿55歲(符合條件的50歲)男職工滿60歲。
二是要養老保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
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