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2022年內蒙古退休工資計算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國際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管理,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金在繳納比例上,企業繳20%,職工繳8%。
個人繳費的全部8%進入個人賬戶(私戶),公司繳費的20%全部進入了統籌賬戶(公戶)。
統籌賬戶中,除了全國人民繳納的錢,還包含了財政補貼和投資收益。而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制,這錢是完全屬于你的。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干部(人事)處、中央駐自治區各機關事業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現就我區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以列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
(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規定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