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有哪些?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一般情況下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牡丹江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重慶市現經國務院批準的艱苦地區是:一類地區有黔江縣、武隆縣、巫山縣、云陽縣;二類地區有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資
1、保留獎金:在1993年工改前,規定機關執行的獎金額度為:3個月工資,事業單位為3個半月工資,工改后該獎金項目取消,但保留了事業單位多出的半月工資。該保留獎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職工才有,執行當時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沒有。
2、老糧貼:1965年開始執行的因糧食價格提高而發放的補貼。補貼數額不同地區、職工有差異,重慶地區大約在1.00~3.5元之間。1979年1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不再發該補貼。1993年工改對職工原有的該項補貼予以保留。
3、保留津補貼:原執行的69元保留津貼。
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
1、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現行的540元—830元分別調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級工資標準:
1、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現行的70元—915元分別提高到150元—1855元。
對象:高校畢業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
提高后的標準為:
初中畢業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220元
大學?飘厴I生每月1345元
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390元
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對象: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
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
省部級副職1140元
廳局級正職900元
廳局級副職730元
縣處級正職570元
縣處級副職480元
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
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對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
廳局級700元
縣處級460元
鄉科級350元
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
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
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
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
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