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有哪些?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一般情況下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沈陽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重慶市現經國務院批準的艱苦地區是:一類地區有黔江縣、武隆縣、巫山縣、云陽縣;二類地區有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資
1、保留獎金:在1993年工改前,規定機關執行的獎金額度為:3個月工資,事業單位為3個半月工資,工改后該獎金項目取消,但保留了事業單位多出的半月工資。該保留獎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職工才有,執行當時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沒有。
2、老糧貼:1965年開始執行的因糧食價格提高而發放的補貼。補貼數額不同地區、職工有差異,重慶地區大約在1.00~3.5元之間。1979年1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不再發該補貼。1993年工改對職工原有的該項補貼予以保留。
3、保留津補貼:原執行的69元保留津貼。
補發工資已到賬或將多退少補
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曾給過兩次時間點,6月底、7月底前。在剛剛過去的最后時間點內,全國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已全面完成。這次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是結合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的,為盡快兌現工資,要求各地各部門按相關政策規定初步計算并扣繳個人養老保險費的同時,兌現相應增加的工資。
因此,本次到賬的金額并非最終數字,只扣除了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部分,后續還將結合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和稅費來進行多退少補。最終漲幅金額需在下兩個月的工資發放中有所體現。
基本工資最低漲100元
本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由于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在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金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因此,相關部門采取了臨時性補貼的措施,確保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后當期工資都能增加最低100元,實際增資不到100元的按照100元計算,超出100元的按照實際情況計算。
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今后,將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遼寧省曾開展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水平調查,2013年全省公務員年平均工資為50622元,事業單位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850元。按照國家規定,近期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向基層傾斜在鄉鎮工作有補貼
這次工資調整重在“建機制、調結構”,向基層一線傾斜。為了優化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因為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主要是增加級別工資,基層資歷較長的公務員雖然職務較低,但級別和級別檔次相對較高,可以拿到較高的工資。
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建立了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在鄉鎮工作時享受,離開時取消。我省縣級某局公務員,在本次初步調整中,漲幅300元左右。下一步,還將落實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基層公務員在不晉升職務的條件下,可以通過職級晉升提高工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