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于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
烏魯木齊最低工資上調規定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我區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區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4個檔次,各檔次標準和適用區域詳見附表。
二、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670元、1470元、1390元、1310元4個檔次。二是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4個檔次(見附表1)。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時進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4個檔次,即:16.7元、14.7元、13.9元、13.1元
四、在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當地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并按規定對個人應繳納的“三險一金”代扣代繳,勞動者實得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制度
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以下項目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