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的期限。那么2018年江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全文)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而暫停工作,由用人單位繼續發給原工資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間。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醫療待遇繼續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期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相應傷殘等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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