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身損害賠償參照數據:
1、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
2、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634.1元
3、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4162元
4、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813.6元
5、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0794元/年
6、上一年度全省分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農、林、牧、漁業23793元
采礦業58079元
制造業39668元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54355元
建筑業36581元
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38346元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50817元
批發和零售業43308元
住宿和餐飲業55780元
金融業57385元
房地產業36849元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38722元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60617元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26855元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49320元
教育43379元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43194元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39726元
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39335元
黑龍江省人身損害賠償計算公式:
一、醫療費
醫療費賠償金額=醫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
二、誤工費定殘日之前是誤工,應計算為誤工費,定殘日之后為殘疾賠償金;同時死亡人員的家屬在辦理喪葬事宜期間也有誤工費;精神損害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的,受害人本人的誤工費。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誤工時間
三、護理費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賠償金額=誤工費賠償金額
2、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賠償金額=當地護工同等級別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護工人數(原則1人,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護工人數出具意見)
四、交通費
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必要的交通費用(通常按照侵權行為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車旅標準)五、住宿費
住宿費賠償金額=侵權行為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車旅標準×住宿天數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賠償金額=侵權行為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七、營養費
營養費賠償金額=醫療機構酌情建議的數額
八、鑒定費
鑒定費賠償金額=鑒定費收據確定的金額
九、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傷殘賠償指數
十、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的殘疾輔助器具合理費用標準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5年÷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十二、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三、死亡賠償金
1、死亡人在60歲以下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死亡人在60---74周歲之間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
3、死亡人在75周歲以上的: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十四、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不同的傷殘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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