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又稱工傷賠償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那么在鞍山應該如何辦理工傷保險賠償呢?
鞍山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鞍山工傷賠償傷殘待遇標準
鞍山工傷保險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至四級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須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拐杖等康復器具,或者康復器具需要維修或者更換的,由定點康復器具裝配機構提出評估,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普及型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鞍山各類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條件詳情
鞍山工傷保險辦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鞍山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注: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印
各類型工傷待遇申領材料
鞍山工傷護理/報銷申請材料一覽
鞍山工傷致傷/殘賠償申請材料一覽
鞍山工傷致死賠償申請材料一覽
鞍山工傷保險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材料
3等待申請審核結果
4、審查批準核發待遇
鞍山工傷保險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辦理地點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莘英路899號
鞍山市鐵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交通路36號
鞍山市立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水源街14-1附近
鞍山市鐵西區社會保險局
地址:六道街145號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1廣安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24宜賓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7南充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