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工傷人員生活待遇水平,保障工傷人員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日前,六安決定對10月31日前已經領取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職工或近親屬進行待遇調整,此項工作將于12月底完成。
據了解,此次傷殘津貼調整的標準為: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按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調整后的傷殘津貼低于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60%乘以待遇率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60%乘以待遇率計發;享受傷殘津貼的五級至六級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五級傷殘160元,六級傷殘140元。
此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元。調整后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撫恤金低于統籌地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0%的,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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