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由2013年的41501元上調為的46239元,石市日前相應調整了企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工傷保險被稱為職工乃至整個家庭的“救命錢”。我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應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和雇工有權利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今年新參保職工可按最近月份的工資繳納
全省社平工資為46239元,折合月社平工資3853.25元。工傷保險月最低繳納工資基數不得低于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月最高繳費工資基數不得高于300%。按此計算,全省月社平工資的60%為2311.95元,月社平工資的300%為11559.75元。
因此,石市企業工傷保險基數核定就是用人單位按現參保人員上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今年新參保職工可按最近月份的工資上報)。石市已從7月份開始,按新上報的工資核定用人單位繳費基數和繳費數額。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在核定參保職工月繳費工資時,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2311.95元的,以2311.95元作為繳費工資,高于11559.75元的,以11559.75元作為繳費工資;今年新參保的職工,以最近月份的工資收入核定其繳費工資。
工傷保險職工個人不繳費
那么,工傷保險該如何繳納呢?據了解,工傷保險費用職工個人不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按時繳納。去年起,河北省工傷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工傷保險制度政策、繳費管理、基金管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和業務流程信息系統實現“六統一”。
工傷保險繳納多少,由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確定。去年起,全省統一按照參保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各設區市(包括定州市、辛集市)在核定工作中涉及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統一使用上年度河北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平均工資。
工亡補助金提高3.778萬元
按照規定,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金額最大,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國一個標準,同命同價。而供養親屬撫恤金,則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也不一樣。喪葬補助金各地的標準也不同,石市為6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今年因工死亡的,其親屬可獲得28844元×20倍共計57.688萬元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比去年的53.91萬元多了3.7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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