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1月1日起,調整大同市企事業單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標準。本次調整范圍為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本通知下發前已按有關規定一次性結算工傷保險待遇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人員,不在此次待遇調整范圍。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調整工傷人員工傷待遇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抓緊組織實施,盡快將增加的待遇發放到工傷人員手中。
傷殘津貼工傷職工
傷殘津貼達到6400元及以上的一級至六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傷殘津貼在6400元以內的一級至六級工傷職工,按下列標準增加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傷殘津貼的調整標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按上述標準調整傷殘津貼后
月傷殘津貼低于2600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月傷殘津貼高于2600元低于42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一級至四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按前述標準調整傷殘津貼后,月傷殘津貼低于2200元的補齊到2200元
五級傷殘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待遇后,其月傷殘津貼仍達不到2000元的調整到2000元
六級傷殘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待遇后,其月傷殘津貼仍達不到1800元的調整到1800元
生活護理費
對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生活護理費按上述標準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護理費低于188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8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護理費低于150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護理費低于113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130元。
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
供養親屬撫恤金達到2000元及以上的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3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在2000元以內的供養親屬,按下列標準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上述標準增加后,其配偶撫恤金低于107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070元,其他親屬撫恤金低于87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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