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勞動能力鑒定能準確評定職員傷殘程度,有利于維護工傷職員的合法權益,為工傷職員享受工傷保險傷殘待遇提供觀依據。所以工傷職員經過工傷認定之后,經過治療后病情相對穩定應該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長沙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指南
【受理機構】:長沙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辦結時限】:60日內,可延長30日
【咨詢電話】:0731-84907927/84907926
勞動能力鑒定條件:
1、已經被認定為工傷;
2、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勞動能力鑒定項目: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被鑒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3、被鑒定人的原始病歷、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如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怎么辦?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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