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審核流程
1、待遇申報:
(1)各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5日受理參保單位提交的工傷職工待遇申報材料。
(2)工傷保險待遇申報的項目包括:
(3)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鑒定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輔助器具費、傷殘津貼、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
2、待遇審核:
經辦機構每月上旬依據相關規定,對工傷材料進行初審,形成《濟南市工傷保險待遇結算單》,并由醫保監督處進行審核。
3、結算移交:
對審核完成的工傷待遇,由經辦機構打印《濟南市工傷保險待遇支出過錄表》、《濟南市工傷保險待遇匯總表》,與單位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一并移交至基金管理處撥付待遇。
濟南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審核材料
通常情況下,職工申報工傷待遇均應提供《濟南市企業職工工傷認定書》(《濟南市工傷職工登記表》)和《濟南市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
除此之外,根據不同的待遇項目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工傷醫療費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病歷(門診、住院)復印件、門診處方、住院費用明細清單、醫療費原始收據。特殊情況下,還應提供《濟南市工傷職工轉診轉院就醫備案表》、《濟南市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項目核準表》等。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鑒定費:勞動能力鑒定費收據。
3、傷殘輔助器具費:《濟南市工傷職工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核準表》和定點配置機構發票。
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職工醫學死亡證明或殯葬證明。
5、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繳費單位減員表》復印件。
6、傷殘津貼和護理費: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7、供養親屬撫恤金:供養親屬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和鄉鎮(街道)開具的無生活來源證明,以及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證明;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失去勞動能力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等相關材料。
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審核依據:
1、《社會保險法》
2、《工傷保險條例》
3、《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2003年勞社部令第18號
4、《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
5、《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25號
6、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三項目錄
7、《濟南市關于貫徹落實魯政發〔2011〕25號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濟政發[2012]22號
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審核范圍:
1、工傷醫療費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鑒定費
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5、喪葬補助金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
8、終止勞動合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9、傷殘輔助器具費
10、傷殘津貼
11、護理費
12、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審核
工傷待遇審核辦理時限:
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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