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社廳、住建廳等4部門發出通知,要求陜西省境內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都應參加工傷保險,住建部門待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后向其發放施工許可證。
通知要求,建設單位需在項目開工前,將單獨列支的工傷保險費全部撥付給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由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交給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
陜西省規定,各地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為建筑施工企業參保開辟綠色通道,及時向參保建筑施工企業中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建筑施工企業要將參保情況和工傷認定、待遇支付等信息,在工地和有關公眾信息網公示,接受職工和社會監督。相關新聞鏈接
陜西: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才發施工許可證
今年,我省將大力擴展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業要參加工傷保險,才向其發放施工許可證,以此解決一線建筑工人工傷待遇落實難的問題。
省人社廳、住建廳等4部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我省境內的所有建筑企業(含省外在陜西境內承建建設項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都應參加工傷保險。建設項目跨區域的,由建設單位在所跨區域內選擇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參保。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有效期為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工程延期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建設單位申請適當延長參保有效期并增加部分繳費,具體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各地工傷保險部門不得以建筑施工企業未在本地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為由,拒絕為其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要將單獨列支的工傷保險費一次性全部撥付給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一次性全部繳納給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住建部門待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后向其發放施工許可證。
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應由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的工傷保險待遇(含未參保單位按規定應支付的全部工傷保險待遇),可根據工傷職工意愿一次性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以本人工資為標準計算的,統一按照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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