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擴展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
2月28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解決一線建筑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今年,我省將大力擴展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切實維護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障權益。
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安監局、省總工會聯合發出的通知要求,我省境內的所有建筑企業(含省外在陜西境內承建建設項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都應參加工傷保險。建設項目跨區域的,由建設單位在所跨區域內選擇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參保。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有效期為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工程延期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建設單位申請適當延長參保有效期并增加部分繳費,具體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
在繳費上,各統籌地區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造價的1.2‰。項目追加預算的,追加部分仍按上述標準繳費。項目已開工建設的,按工程剩余量總造價確定繳費基數。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要將單獨列支的工傷保險費一次性全部撥付給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一次性全部繳納給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住建部門待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后向其發放施工許可證。
在待遇落實上,應由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的工傷保險待遇(含未參保單位按規定應支付的全部工傷保險待遇),可根據工傷職工意愿一次性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以本人工資為標準計算的,統一按照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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