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登記:用人單位帶齊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醫療費用發票原件;費用匯總清單;原始病歷原件和復印件;出院記錄;或和《臺州市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等上述材料后先進行享受待遇資格審查,審查部門核查工傷職工的參保繳費情況,審核用人單位提供的證件與資料,核對工傷認定事實,確認職工領取工傷待遇資格,進行工傷登記電腦錄入。
(2)醫療(康復)待遇審核:用人單位準備上述材料到工傷登記窗口登記完畢后,到工傷待遇結算窗口審核。審核內容包括:各項檢查治療是否與工傷部位、職業病病情相符;是否符合工傷保險"三目"的規定;批準的異地就醫工傷職工,還需提供《臺州市工傷職工轉院申請表》;經辦機構與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直接聯網結算的根據規定進行聯網審核。審核完畢后打印結算表,再經復核、領導審批程序,最后由用人單位簽字確認后轉財務部門。
(3)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審核: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提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輔助器具配置確認書》,自愿確定一家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經結算窗口審核后出具《輔助器具配置通知書》;在配置標準的最高限額內由審核部門與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直接結算。
(4)傷殘待遇審核: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
審核部門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繳費工資或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審核部門根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時間和傷殘等級核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工傷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多次工傷,應當按照傷殘等級分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按綜合評定的傷殘等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傷殘等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退休后,審核部門根據其基本養老待遇,核定與傷殘津貼的差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
審核部門根據核定的傷殘待遇生成《工傷保險待遇結算表》,經復核、領導審批程序,最后由傷殘職工簽字確認后轉財務部門。
(5)工亡待遇審核: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職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審核部門根據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
傷殘等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死亡的,審核部門根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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