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居民外地就醫最高可報60%
新規名稱:《巢湖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度)》
為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12月26日,巢湖市印發《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度)》,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試行。
該《辦法》要求,各鄉鎮、街道可以采取居民定時定點交納、委托鄉鎮財政所等機構代收、經村(居)民代表大會同意由村(居)民委員會代收或經居民同意后由金融機構通過居民的儲蓄或結算賬戶代繳等方式,逐步變上門收繳為引導居民主動繳納。城鄉居民以戶為單位,每人每年繳納參合金100元。參合金最遲應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前交清。同時,設立門診統籌基金和住院統籌基金,其中門診統籌基金占基金總額的20%,住院統籌基金占基金總額的80%。門診統籌基金在巢湖市范圍內統籌使用,用于參合居民門診、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補償;住院統籌基金用于參合居民大病住院、住院分娩、特殊病種大額門診醫藥費用補償。
符合有關規定的住院醫藥費用,按比例給予補償;參合居民每人每年各類補償年度累計不得超過25萬元。在巢湖市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且醫藥費用超過起付線的病例,實行分段保底補償,最低補償比例為50%(實際補償比),即在按補償方案測算后,如果居民實際補償所得金額與醫藥總費用(扣除相對應醫療機構的起付線)的之比低于保底補償比例,則按照保底補償比例給予補償。其中,5萬元以下部分,保底補償比例為50%;5-10萬元,保底補償比例為55%;10萬元以上部分,保底補償比例為60%。
據介紹,凡具有巢湖市戶籍的城鄉居民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以戶為單位,均可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長期居住在巢湖市但尚未辦理戶籍轉移手續的外籍(含外省籍)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參合居民就醫時,可以憑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在巢湖市內定點醫療機構自由就診,并在該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補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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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啟用二代身份證識別系統
為進一步方便參合農民就醫報銷、規范門診統籌管理等工作,從1月1日起,巢湖市將啟用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二代身份證識別系統。二代身份證作為參合者就診和報銷的唯一識別證明后,原IC卡自動失效。無身份證的老年人和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通過綁定常住在一起的戶內人員身份證號碼,持綁定的身份證就診報銷。使用二代身份證可有效避免冒名頂替套取農合資金現象的發生,保障新農合基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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