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上調工傷人員三項待遇
●傷殘津貼每月增加:一級170元,二級160元,三級150元,四級140元
●生活護理費每月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2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80元
為進一步提高工傷人員保障水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省人社廳指導意見,大連市人社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大人社發〔2014〕196號),自8月1日起上調全市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據悉,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按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的退休工傷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其中,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一級170元,二級160元,三級150元,四級140元;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2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上調‘三項待遇’,切實保障了因工致殘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消除了工傷人員的后顧之憂,工傷保險社會保障功能進一步體現。”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調整后大連市工傷人員“三項待遇”的平均水平繼續領跑全省。其中傷殘津貼:一級每人每月2973.75元,二級每人每月2536.87元,三級每人每月2348.36元,四級每人每月2233.40元;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2513.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2158.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776.69元;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配偶撫恤金每人每月1325.46元,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1207.80元。
還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一定比例調整,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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