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那么2022年防城港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若賠償金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1)一到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
①一次性賠償:
一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7個月
②按月賠償
一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90%
二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85%
三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80%
四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75%
五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70%
六級傷殘賠償金額=職工月均工資×60%
(2)工亡的賠償標準:
①有喪葬補助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6個月。
②一次性工亡保險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③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工傷職工生前的工資,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工傷職工生前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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