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的理賠標準,農民工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
一、農民工工傷的理賠標準
農民工因工負傷,由企業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農民工原標準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置,由企業按下列辦法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城鎮合同制工人的撫恤費標準,按月發給,直至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農民工原標準工資的 70%,按月發給,直至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根據其傷殘程度一次性發給。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農民工患職業病的,其醫療和生活待遇,與城鎮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隨著我國的逐步建立,農民大量進入城市從事勞動密集型行業工作,特別是煤礦企業,目前從業人員基本上是農民工。目前,煤礦每年的死亡人數接近6000人,基本上都是農民工。農民工死亡的賠償標準因各地的經濟發展、地方的財政政策和企業的經營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為規范工傷認定程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農民工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
農民工因工死亡,應按照以下規定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按月發給供養親屬撫恤金,直至失去供養條件時止。其標準是配偶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其他供養親屬每人為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月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因工傷事故直接死亡或在醫療期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個月;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被鑒定為致殘一級至四級以后死亡的,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4個月。
4、傷殘撫恤金、護理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由市勞動局根據本市職工工資增長及物價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1廣安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24宜賓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47南充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時間:2024-03-25 05:0:18